【明報專訊】婦產科專科醫生駱綺霞於2009年在沙田翹康醫療中心,為陰道炎病人診症時,明知病人有藥物敏感,仍處方可令她致敏的藥物阿莫西林,結果令她出現過敏反應,包括皮內出血及全身起紅疹等,最後更嚴重至咳血,要入院兩周。醫務委員會昨召開醫務聆訊,裁定駱綺霞專業失德,判停牌1個月,緩刑1年。
病人咳血皮下出血 入院兩周
涉事女病人於09年7月因性交有痛感向駱綺霞求診,病人曾向駱表明自己對青霉素及酒精過敏。病人於診症後需等待報告,未有領取藥物,直至8月20日,駱綺霞正放假,病人透過護士領取駱處方的藥物,包括屬青霉素的阿莫西林。
病人當晚首度服藥,開始發熱及頭痛,翌日再服藥,更感頭部非常沉重、呼吸不順、咳嗽、全身起紅疹及大腿大面積皮內出血,遂致電診所詢問,護士諮詢過當值醫生後回答指症狀疑似敏感,但不嚴重,只需停藥,毋須看醫生。
至8月23日,病人咳血,遂到仁安醫院求醫,證實藥物敏感,需服類固醇及抗敏感藥,留醫兩周。病人丈夫向醫委會投訴駱專業失當,指「(病人)健康警號不斷響起,家人每天活在驚嚇之中」。
駱昨日無出席聆訊,透過律師承認在處方藥物時犯錯,並承認專業失德。律師求情指駱放完假得知病人情况後立即道歉,並對事件表示悔意,事後停工9個月反省,並採取改善措施,包括以紅色標籤標示過敏病人,病人還需簽署文件確認是否有敏感。
求情稱曾停工9月反省 准緩刑1年
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的包括私家醫院聯會主席李繼堯及前醫管局行政總裁何兆煒,求情信指被告十分專業,從未收過病人投訴。駱綺霞1989年於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1997年取得婦科專科資格。
醫委會紀律聆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病人告知醫生有藥物敏感,病歷亦列明她有敏感,醫生沒對病人做出適當照顧,但被告認罪且紀錄良好,因此判停牌1個月,緩刑1年。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