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倡議2020年廢除功能組別,同時提出調整選舉制度,改變立法會小黨單幫林立,就政策事務難以形成大多數共識的局面。這些建議或許未能全盤解開管治困局,但是林煥光知道政制小修小補無濟於事,必須動大手術;另外,功能組別是民主進程絆腳石,也是政治衝突的一個主要源頭,必須將之廢除,香港才有望扭轉管治困局,所以,林煥光的建議值得留意和討論,凝聚共識,使管治走上良性互動之途。
功能組別特權不可恃
商界須參政爭權保護利益
回歸之後,本港政制的先天缺陷,從特區政府的管治困局充分顯現出來,其中一個缺陷是政治特權扭曲了權力結構和運作,導致政治內耗,使香港在空轉中停滯不前,而功能組別就是政治特權的產物。少數人憑特權取得政治權力,主導議會,使得到廣大選民授權的民選議員的主張,未能透過議會程序體現,這種畸形權力結構,必然導致鬥爭不絕。近年立法會議事惡質化,固然與部分議員的作風有關,也是對議會不公平、不公義的反彈,另外,整體社會氛圍愈來愈偏激,與此亦有關。
中央一直堅持香港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然而功能組別的反民主實質,按理應該循序漸退,則政制發展才會循序漸進,但是歷次檢討,功能組別巍然不動,這是不少人質疑中央是否有誠意落實立法會議席普選的原因。林煥光未建議2016年逐步減少功能組別議席,而在2020年一次過廢除,就此,死攬政治特權的人或許會以「突變」為由而反對,昨日,循功能組別特權晉身議會的人,對林煥光的建議反應強烈,並提出所謂「優化」功能組別的改良辦法,他們戀棧特權的心態,可見一斑。
一般認為,功能組別代表商界利益,而普選產生的議員必會與商界利益有扞格,不過,證諸其他實施民主選舉的地方,這個劃分並不符合事實。問題在於商界是否願意透過公平民主的選舉掌握權力,保護利益。商界要認識到,靠特權維繫的權力不可恃,持續性成疑,過去10多年,商界享有特權而衍生的社會矛盾,是導致香港發展停滯不前的一個原因,所以,商界同時要認識到捨棄特權,在公平情况下競逐權力,則營商環境才真正健康和可大可久。要做到這樣,商界可以組黨參政,或以支持政黨的方式找代理人等,方法很多,總之,由本港政治發展觀之,靠功能組別照顧商界利益的路會愈走愈窄,民主選舉才是大道。
回歸迄今,功能組別扭曲權力結構和運作,衍生了不正常政治生態,要使香港政局良性互動,功能組別必須退出,立法會全部議席經由普選產生,才可以修補這個缺陷,使議會在公平合理情况下運作。
近年,立法會亂象頻生,主要與立法會組成零散有關。現在,立法會黨派林立,是建制派與民主派持續裂變的結果,由於政治勢力分得太細,對政府施政不利,特別是重大政策,在議會之內很難凝聚大多數共識,使政策難以落實。林煥光建議2020年廢除功能組別,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為免出現比例代表制使立法會的組成更零散,他建議改變選舉制度,三分之二議席以簡單多數票選出,三分之一由比例代表制選出,以保障少數派不會被排擠。
應藉調整行會職能
理順行政立法關係
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席以簡單多數票原則產生,有助於培養少數幾個具規模政黨,他們成為議會主要骨幹力量之後,政府推銷政策,就有重點游說對象,有望加快施政效率。表面上,林煥光這個建議是解決管治困局的辦法,不過,他的建議未觸及行政及立法關係,因為屆時若不實施政黨政治,則立法會的主要政黨為何要配合政府施政?這是林煥光整個建議未解答的問題。
以香港面對的管治困局,政制檢討肯定不能局限於特首選舉辦法或立法會如何組成,必須全面檢討。例如,行政會議的組成和功能要與時俱進。目前,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和集體負責,窒礙了行政與立法的互動,即使是建制派行會成員,在尋求黨內同僚支持政府政策時,也因為這兩個原則影響了效用。若不實行政黨政治,則政府組織執政聯盟爭取落實政策,是唯一選擇,執政聯盟不但要在立法會佔大多數,各黨派也要有成員在行會,參與決定政策,若受制於保密原則,各黨派行會成員未能與黨內同僚分享信息,則爭取政黨人士支持政府施政會十分困難。所以適度調整行會保密原則,使執政聯盟可以操作,是政制發展必須觸及的問題。
當然,若看到政黨政治對本港的好處,落實推行,則除了完成民主化以外,一應政制配套問題也會一併解決,自然最理想,然而,中央能夠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地讓香港政制有如此突破發展嗎?林煥光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是開明的建制中人,我們期望他提出廢除功能組別等建議之後,繼續努力,把握機會向中央陳情;我們亦期望政府盡快就全面改革政制開展有系統的討論,凝聚共識,為香港管治找到一條正確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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