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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受年輕食客歡迎的放題食肆大喜屋日本料理,其「魚生蛋糕」以有煙花效果的蠟燭作招徠,希望吸引慶生日食客,卻因此觸犯法例;餐廳經理因管有違例蠟燭,昨被判罰款2000元。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但凡售賣或管有含火藥的蠟燭,不論含量,均屬違法,包括在格仔舖及網上交易的買賣雙方。
「魚生蛋糕」以煙花吸客
記者昨致電涉案的大喜屋尖沙嘴分店,店員表示已停止供應有煙花蠟燭的「魚生蛋糕」,改為贈送海膽刺身給生日食客。案發今年3月中,警方接獲投訴指大喜屋尖沙嘴分店藏有煙花。警方上月29日假裝食客放蛇,證實餐廳在刺身燃點煙花蠟燭。警員表露身分,在餐廳衣櫃及廚房天花再搜出197支違例煙花,其中6支已使用。分店經理鍾偉光(44歲)自稱是餐廳負責人,並承認沒持有管有煙花的牌照,亦不知使用煙火屬違法。鍾昨承認一項管有爆竹煙花罪,裁判官考慮涉案蠟燭對人體傷害有限,大喜屋只是技術犯規,輕判罰款2000元。
本港條例訂明「爆竹煙花」為違禁品,違者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
【案件編號:KCCC2384/13】
「魚生蛋糕」以煙花吸客
記者昨致電涉案的大喜屋尖沙嘴分店,店員表示已停止供應有煙花蠟燭的「魚生蛋糕」,改為贈送海膽刺身給生日食客。案發今年3月中,警方接獲投訴指大喜屋尖沙嘴分店藏有煙花。警方上月29日假裝食客放蛇,證實餐廳在刺身燃點煙花蠟燭。警員表露身分,在餐廳衣櫃及廚房天花再搜出197支違例煙花,其中6支已使用。分店經理鍾偉光(44歲)自稱是餐廳負責人,並承認沒持有管有煙花的牌照,亦不知使用煙火屬違法。鍾昨承認一項管有爆竹煙花罪,裁判官考慮涉案蠟燭對人體傷害有限,大喜屋只是技術犯規,輕判罰款2000元。
本港條例訂明「爆竹煙花」為違禁品,違者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
【案件編號:KCCC23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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