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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童性交 廚師囚1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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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6日 06:35
2013年07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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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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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於多間中式酒樓及5星級酒店任職的已婚中菜廚師,1個月內數度與網上結識的女童性交,其中一次更在女童14歲生日當天,女童後來發現被告有家室,故拒絕再發生性行為,被告昨承認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判囚1年半。


辯方昨透露,被告馮志文案發時39歲,與妻子育有9歲女兒。他小學畢業後由賣點心做起,其後曾於多間酒樓任主廚,更曾在《東方日報》印刷廠總裁室、國泰航空頭等艙,以及金鐘香格里拉酒店任廚師。他犯案後深感後悔,承諾不會再犯,更指日後有需要會自瀆或找其妻幫助。


女童見家庭照後拒性交

被告於2012年6月在互聯網認識讀中三的女童X,並談及性話題。同年7月5日、即X的14歲生日,X答應被告在元朗新港酒店見面慶祝,兩人發生性行為,其間被告沒戴安全套。同月被告再將X帶到其住所發生性行為,X看到被告的家庭照後拒絕再與被告性交,但被告其後聲稱在網上看到X的裸照,並已為她解決事件,X同年8月再與被告性交。


後來X的母親發現女兒手機內有關性的對話,向社工求助揭發事件。辯方透露X在認識被告前已有性經驗。


【案件編號:DCCC3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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