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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融﹕香港校長們 請齊齊做「蔡元培」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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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8日 06:35
2013年07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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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這是一個嚴肅的呼籲,香港11所大專院校的校長們,當你們的學生因佔領中環犯了法被捕,你應該竭盡所能,完全無私地去幫助他們,做北大蔡元培所做的事。


這也是一個充滿信心的想法,因為我深信所有的校長們,無論自己的學生子侄平日多乖多壞,是勤奮向學,默默做自己的事,或搞是搞非也好,也不管學生曾讚揚學校或公開侮辱學校及自己,這11位不會比蔡元培做得少,或做得差。


上周讀完蔡子強兄的〈五四有蔡元培,那麼佔中又如何〉一文,內中似乎流露對香港校長們一定的憂慮及懷疑(也許他用的是激將法),令我有深深感受,所以忍不着多加一嘴,多行一步,以表支持。


救人如救火

不過救人如救火,一如送佛送到西,總不能只做一半,看見有人放火,但默不作聲,不求救也不阻止,待它燒至火光熊熊,人也半死不活,才發揮我佛慈悲心態,出手相救。


蔡元培其中受人樂道之處是他營救的學生曾經痛罵他阻路被噓,這一方面,香港校長們經驗比蔡元培更豐富。有誰沒有被學生痛罵侮辱過及被叫下台?比較近期是早前的港大徐立之校長,上月嶺大的鄭國漢校長和公大的黃玉山校長。


究竟蔡校長為什麼受罵?這也是重點之一。主要是因為他保護學生,阻止他們前往向北洋政府示威。這裏容我轉載蔡子強兄一文中的一段落:


「不說大家可能不知,當年蔡元培原本最初是反對學生外出示威的!他認為學生應該先讀好書,並且曾一度站在北大校門,企圖出言勸止學生外出示威,更惹來學生報以噓聲。」


香港校長們不會因要求學生讀好書,去阻止學生參加社會運動!但當大學生自願也好,受引誘也好,受誤導也好,公然去犯法,校長們是否應該噤若寒蟬,一聲不出,等他們「送死」(當然不是真死,但做死士這說法是佔中主事人用的),被捕上法庭受審,然後才出手。


校長們應馬上行動

向蔡元培學習,校長們應馬上行動,在校內向學生說明人家借「社會公義」為名,誘導學生犯法是什麼的一回事。不要害怕惡人以惡言相向,堅定為學生個人安危、未來的前途着想,出言反對,以正視聽。


既然大學內有人公然鼓吹犯法行為是應做之事,校長還是否繼續隻眼開,隻眼閉,扮盲,扮聾,扮啞?還是以良知為重,在校內安排不同聲音,以正反邪。總不成大學內只容歪理被鼓吹,變成另類一言堂。


言論自由怎可能只准歪理在校園存在,其他意見則受惡言壓縮,直至有聲不敢出,沒有了辯論,沒有了自由?香港核心價值的保存,大學校長們不率先帶頭保衛,我們還可靠誰?

在校內安排不同聲音 以正反邪

校長們效法蔡元培是理所當然,但有三點請大家留意:

第一是事有先後次序,最重要不是馬上公然說如何救學生,而是防止悲劇發生。令少一名學生受誘受騙,則多一人被救,此乃重點之重。


第二是千萬別中圈套,拿着水桶,跟着放火的人,被他帶着走。放火是一分鐘的事,救火是幾小時半天的苦差。救被捕學生是悲劇發生後才做,早說只會被人利用,說有事時校長會救,救不到是他的錯,變相製造犯法是沒代價的假象。


第三是香港是法治之區,三權分立,不是北洋政府。學生被捕上法庭,要當局放人,能講數嗎?妨礙司法公正是刑罪。千萬要量力而為,慎記。


當叫人犯法者「講到明」任何人被捕受控時,你是烈士但後果閣下自理,事先更要簽訂(他)免責文件,大家還不清楚對方是怎樣的一類人?所以成為21世紀的蔡元培,校長們只可以做,千萬不要講。這是悶聲(不是發大財)做英雄。


話時話,我們的中學校長也有機會做蔡元培,協恩中學是第一間,不知道還有多少中學隨後。


要中學生(甚至大學生)做不該做的事,最好方法不是威逼利誘,而是適當利用關懷,英雄主義,叛逆心態三合一。有沒有例子?當然有!


校園的壞分子引誘學生吸毒,他們方法就是三合一,先說同學年紀輕,不應更不會給他們試。但他們就不同,成熟嘛,識辨是非,更有控制力,所以他們能人所不能。這種方法用來放長線釣大魚,只要有機會接觸你,始終有人求你讓他試試。嘿,奸計又得逞了。這類手法,作為禁毒常務委員會成員之一及以往參與校園反吸毒計劃,怎會不知?


要改變社會,在此寫寫文章是否足夠,天曉得!

所以我立下決心,付諸行動。如有機會遇上11所大專學府校長,我定會親身上前,禮貌地(而非某些大學生大剌剌或呼喝式)進一言,請他們效法蔡元培,但求他們只需「一救」而免除後來要「再救」他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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