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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華書局未經作者同意,擅自刪改《香港簡史》翻譯版內容。律師黃國桐表示,中華書局很可能已屬毁約,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有權循民事追討賠償,至於書局有否違反《版權條例》,則要視乎其動機是否故意。
合理期望翻譯保留神髓
黃表示,當事人委託書局翻譯,雖不是逐字翻譯,也合理地期望是盡量翻譯原文神髓。現書局把最精要的部分刪減,儼如節錄,未有履行合約,版權持有人如興訟,很大機會勝訴。
不過黃國桐補充,若合約授權中華書局推出兩個版本,例如一個完全版、一個簡化版,書局則可以辯稱是商業理由,簡化版是用來吸引讀者閱畢後購買完全版等來抗辯。但若然合約列明有兩個版本,而出版商只推售一個版本,或在一段不合理的長時間後才推出另一版本,版權持有人仍可以提出訴訟。
合理期望翻譯保留神髓
黃表示,當事人委託書局翻譯,雖不是逐字翻譯,也合理地期望是盡量翻譯原文神髓。現書局把最精要的部分刪減,儼如節錄,未有履行合約,版權持有人如興訟,很大機會勝訴。
不過黃國桐補充,若合約授權中華書局推出兩個版本,例如一個完全版、一個簡化版,書局則可以辯稱是商業理由,簡化版是用來吸引讀者閱畢後購買完全版等來抗辯。但若然合約列明有兩個版本,而出版商只推售一個版本,或在一段不合理的長時間後才推出另一版本,版權持有人仍可以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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