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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發與女擁3地 曾口頭申報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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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3日 21:35
2013年07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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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除發展局長陳茂波妻子的家族成員在新界東北擁有2萬呎土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及其女兒同樣以公司名義,在新發展區的塱原一帶至少擁有3幅土地,料將被高價徵收。翻查紀錄,劉皇發於本立法年度4次主持有關新界東北發展的委員會時,有在會議開始前輕輕帶過自己在東北有土地;而最近兩次會議,則申報擁有香港高爾夫球會會籍。


朱凱迪:至少3.7萬呎 料賠4500萬

「獨立媒體」記者朱凱迪昨撰文,指劉皇發及其直系家屬旗下的公司,在新發展區擁有的這批土地至少達3.7萬呎,若按現時賠償率計算,估計可得到接近4500萬元賠償,批評劉皇發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事實上,現時立法會就議員個人利益的登記,相對行政會議成員為寬鬆,只需要簡單註明是否有擁有土地,例如劉皇發在「土地及物業」一欄,只寫上「在香港、中國大陸及新加坡擁有物業」。


立會議員申報較寬鬆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劉皇發為股東的「宏景投資」和「永同益置業」,先後於1992及1997年分別以115萬及212萬元購入塱原附近的3幅土地;而由劉皇發女兒等人持有的富安國際有限公司,則在2007年買入另一幅地皮,現時均被劃為新發展區的「塱原自然生態公園」,預料將獲政府徵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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