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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陷身誠信危機 若未能釐清必須下台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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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5日 06:35
2013年07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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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涉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3幅土地的事態,隨着傳媒披露進一步情况,不單顯示陳茂波有隱瞞之嫌,突顯其個人誠信有問題,連特首梁振英和行政會議有沒有包庇陳茂波,也成為待解之謎,事態性質十分嚴重。陳茂波固然要拿出確實證據,證明他就此事的說法真確無訛,是一個誠實可靠的人,若未能釐清,陳茂波就不符合擔任問責局長的資格,必須下台;另外,梁振英與行政會議亦要交代陳茂波就這3幅土地的申報內容,以證明處事大公無私,否則特區最高領導層的誠信,也會蒙上污點。


陳茂波兒子

涉及問題土地權益

陳茂波被質疑有利益衝突之後,連日的說法刻意營造一種情况,就是:那3幅土地去年10月之前,是他的妻子許步明與她的家人的事,出售股權之後,許步明在這些土地再無任何權益;至於他(陳茂波)本人與土地無關,在說法上也刻意將「陳家」與3幅土地切割。例如本周一(22日),陳茂波答覆記者提問時,就一度擁有3幅土地部分股份的Orient Express ,他說在「這間公司中,我沒有實際權益,該公司是我太太及其家人的」。這個說法,最能說明他的取態和目的。


不過,有傳媒昨日披露一份文件,顯示在2011年時,Orient Express 有兩名董事,即是許步明(佔90%)和陳天行(佔10%),陳天行是陳茂波的兒子。「陳家」涉及土地權益了,這是陳茂波一直迴避披露的,客觀上有隱瞞之嫌。昨日,就Orient Express 的持股情况,許步明有說法,但是沒有文件佐證,無法令人信服。


另外,這份文件還揭露了陳茂波有曾經誤導立法會之嫌。許步明在Orient Express 佔有九成股份,去年陳茂波涉及劏房的事件中,一家名為「景捷」的公司持有相關劏房單位。「景捷」由Orient Express (佔75%)和Strategic Assets (佔25%)持有,即是Orient Express 對「景捷」有控制性股權。


去年11月,陳茂波在立法會交代劏房時,關於「景捷公司」,說了一番話。他說「我太太透過海外公司(即是Orient Express 持有該公司(即是景捷)部分股份,但沒有控制性股權,公司名下物業的租務事宜由她的另一家族股東打理」。許步明控制Orient Express ,透過Orient Express 佔景捷七成多股權,陳茂波和許步明有必要解釋「但(她)沒有控制性股權」到底是什麼意思?


陳茂波不能再口講口賠

須以文件證據釐清質疑

昨晚,擁有上水古洞3幅土地的「國萬實業有限公司」發表聲明,講述這些土地的來龍去脈,其中提到Orient Express 去年10月全數出售在「國萬」的股權,買家是許步明的弟弟許嘉麟,不過,聲明並未披露售價。另外,聲明表示國萬已經委託獨立測量師行,為3幅土地估值,然後會將有關土地在市場按市值公開招標出售,以完全切除任何利益關係,云云。這3幅土地約2萬方呎,19年前由陳茂波洽商購入,按現在的政府收地賠償,最少涉及逾千萬元,單從囤地投資角度,利潤可謂極其豐厚,基於聲明未披露許嘉麟的買入價,因此所謂買賣實質上只是信託的質疑,仍然未能釐清。


陳茂波在立法會答覆議員查詢時,曾經表示有關土地是按商業原則交易,其後又對記者強調是真正的交易,並非信託。其實,既然是合乎商業原則的真正交易,應該透過律師進行,符合土地買賣的法定程序,所以,陳茂波毋須費唇舌,只要請妻子和舅仔公開相關文件,讓公衆知道作價和交易細節,自然就可以消弭信託的質疑。


另外,國萬的聲明,實際上間接證實了陳茂波出任發展局長兩個月之內,他的妻子和兒子擁有新界東北發展區部分土地業權,而在這段時間之內,陳茂波統率的發展局已經積極開展和處理新發展區的規劃等工作。所以,無論事態如何發展,陳茂波這兩個月涉及的潛在利益衝突,仍然是不能磨滅的事實。


陳茂波隱瞞兒子涉及土地權益、誤導立法會,而那3幅土地,許步明以至陳茂波箇中的潛在利益衝突,甚為明顯,這3個情况,涉及陳茂波的個人誠信,必須釐清,否則他無資格續任局長。此事種種疑點,已非陳茂波用一些說法、「口講口賠」的方式可以化解,他和家人(包括許家)必須提出文件,讓證據說話,才有望釐清質疑,取信於民。社會公衆期望他們一次過全面交代、講清楚整件事,而非如擠牙膏式的選擇性披露。


至於特首梁振英,陳茂波表示曾經向他申報土地的事,梁振英沒有異議,但是陳茂波究竟申報了什麼,令梁振英相信不涉及利益衝突,陳茂波可以繼續主理新界東北發展事宜?事態發展到這個階段,梁振英有必要披露和交代,因為箇中涉及陳茂波是否隱瞞和梁振英是否包庇的質疑。


陳茂波申報了什麼

梁振英行會應公開內容

另外,陳茂波表示已經向行政會議申報土地的事,但是在公衆可查閱的登記冊,並無其事,至於在行會討論相關事項時的申報,據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公開說過,在傳媒未報道此事之前,有關陳茂波購買過新界東北的土地,而且由他的太太持有,她對此「不知道」;而部分傳媒引述其他行會成員的報道,有成員說陳茂波有申報,也有成員說沒有申報。到底行會討論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時,陳茂波有沒有申報過土地的事,若有申報,究竟申報了什麼,若連行會成員也有不同認知和理解,說明行政會議有必要正式澄清此事,若陳茂波有申報,有關內容已經不是什麼機密,行政會議應該公開讓公衆知悉真相。


梁振英和行政會議包庇陳茂波的說法,正在坊間迴盪擴散,事涉特區最高領導層的操守和誠信,務必要釐清,否則將會嚴重挫損梁振英和行政會議的公信力,若他們未能排除包庇護短的質疑,會把香港的管治推入險境;梁振英、行政會議諸君對此要有足夠清醒和認知,以切實行動,體現特區領導層應有的光明磊落、大公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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