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人稱原事業有成,兼擁美滿家庭,但因相信堪輿學家楊天命指其幼子會飛黃騰達,不能受制於香港,遂賣掉物業舉家遷往上海,卻自此「家道中落」,甚至妻離子散。商人心有不忿,返港後向楊天命要求「回水」但遭拒絕,衝動下在楊辦公室門外縱火,幸無人受傷。他昨承認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罪,還押候懲。
舉家遷滬 變得一無所有
沒有案底的被告樂維(42歲)承認於今年1月9日,在銅鑼灣謝斐道維安商業大廈的23樓縱火,損毁一扇大門及地板。辯方指被告無意傷害人,縱火只是為發泄;被告認為沒有機構監管風水行業,故以激進行動提高公眾關注,事後亦感到後悔。他在求情信中指出,楊天命不單騙其錢財,亦令其家庭破碎,更形容楊為「師奶殺手」,專騙「腦子簡單、錢最多」的婦人,故他希望「用苦難,換取拆他(楊天命)招牌」。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10歲及7歲兒子,2000年初期,被告從事裝修生意有不錯成績,一度擁有3個物業及一間店舖,總值逾1700萬元。後來他透過妻子認識楊天命,因楊說中被告的妻子會懷孕,故夫婦對楊深信不疑。
其後楊說兩人的次子會是「大人物」,留在香港只能做特首,去到內地則可成為最高領導人,故一家遷往上海,卻因生意失敗變得一無所有。
索賠2.5萬元風水費被拒
2012年,被告妻子決定將兩名兒子帶到美國,與被告斷絕來往。被告於同年7月向楊天命要求索回他送給楊的觀音像,楊遂將1.28萬元還予被告。至今年1月9日,即案發當天,被告到楊天命的辦公室要求賠償2.5萬元風水費,楊的職員拒絕,被告遂到樓下購買天拿水及火機在楊的辦公室門外縱火,職員及時滅火及報警,當時楊亦在辦公室內。被告犯案後並沒逃走,警方到場後在同一大廈內的餐廳找到正在飲咖啡的被告。
法官表示,相信被告是因從擁有一切,變成一無所有故犯案,故決定先索取其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至8月14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4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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