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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捷榮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與新加坡高檔茶葉品牌「TWG」爆發商標糾紛,捷榮集團控告TWG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使用侵權商標開設茶室,高院昨判捷榮勝訴,並將於本月29日開庭處理頒發禁制令事宜,並釐定捷榮因被侵權所蒙受的損失。
捷榮損失再開庭釐定
原訴公司捷榮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自1956年起,使用英文字「TWG」作商標售賣咖啡及茶,亦於本港經營咖啡室及餐廳,並在其後將有關商標註冊。至2011年,首被告新加坡公司TWG Tea Co Pte Ltd.與次被告TWG Tea(Hong Kong)Co Ltd. 進軍香港市場,並打算將其橢圖形、含「TWG」字眼的商標在港申請註冊。
被告曾聯絡捷榮 商談不果
同年底,被告準備在國金商場開茶室,並聯絡原訴,要求獲准使用含TWG字眼的橢圓形商標,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而被告的茶室於同年12月在國金商場開張,原訴遂入稟高院要求禁止被告使用涉嫌侵權的商標。
官指商標「十分相似」
暫委法官辛達誠於判辭中指出,原訴與被告的商標同樣以英文字TWG作為主體,兩者的確十分相似,亦容易令消費者混淆,故裁定被告的商標侵犯原訴的利益。
【案件編號:HCA2210/11】
捷榮損失再開庭釐定
原訴公司捷榮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自1956年起,使用英文字「TWG」作商標售賣咖啡及茶,亦於本港經營咖啡室及餐廳,並在其後將有關商標註冊。至2011年,首被告新加坡公司TWG Tea Co Pte Ltd.與次被告TWG Tea(Hong Kong)Co Ltd. 進軍香港市場,並打算將其橢圖形、含「TWG」字眼的商標在港申請註冊。
被告曾聯絡捷榮 商談不果
同年底,被告準備在國金商場開茶室,並聯絡原訴,要求獲准使用含TWG字眼的橢圓形商標,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而被告的茶室於同年12月在國金商場開張,原訴遂入稟高院要求禁止被告使用涉嫌侵權的商標。
官指商標「十分相似」
暫委法官辛達誠於判辭中指出,原訴與被告的商標同樣以英文字TWG作為主體,兩者的確十分相似,亦容易令消費者混淆,故裁定被告的商標侵犯原訴的利益。
【案件編號:HCA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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