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關於政改問題,建制派的策略,一直以降低期望的手法去回應公眾的訴求。一種觀點是政改即使未能達成協議政制發展原地踏步,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近日的提法則是沒有必要把2017年看成大限,之後還可以再完善特首選舉辦法,所以大家沒有必要堅持理想,反正來日方長。這些觀點,相信假如建制派撫心自問,也知毫無說服力。因為雙普選即使未能解決現時所有的政治問題,但政制原封不動,特區政局恐怕只會死路一條,這差不多是整個社會的共識。至於所謂2017年非終極的講法,港人經歷了30多年的等待,恐怕再沒有多少人有耐性等下去。即使2017的方案未能完全符合自己的期望,但市民也會要求有關制度必須與政治平等、自由開放的精神相去不遠。所以,下屆特首產生辦法朝民主化方向走前一大步,是沒有什麼商量餘地的。
重新聚焦在具體方案上
過去幾個月,已有太多的精力浪費在「愛國愛港」、「權在中央」等不着邊際的無謂爭論上,對解決眼前爭議並沒有什麼幫助。反之,假如能把焦點重新聚焦在具體方案上,各方都把自己的訴求和接受的普選安排講清講楚,反而能有利拉近各方距離,達至共識。從這個角度上,真普聯日前提出的3個方案,不管箇中細節公眾接受與否,都是一種積極做法,因為這些選項為公眾提供了一個討論基礎。這裏,我也嘗試拋磚引玉,提出一些很初步的看法,以引發更多的討論。
2017年的特首選舉辦法,除了要貫徹政治平等和符合《基本法》、人大的相關規定外,也必須引入有利提高管治質素的安排,而當前制度的困局,就是行政立法機關的聯繫不足。要改善這個問題,同時有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改革和政黨發展,這些日後有機會再談,但在設計特首選舉安排時,也必須充分考慮這個因素。
特首候選人提名過程分兩階段
具體來說,我建議特首候選人提名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一)準候選人提名階段:任何人有5000名合資格選民及十分之一的全體立法會議員聯合提名,便可以成為首階段的準候選人。這種做法,容許全體公民直接參與,但更重要的是有利加強將來的行政立法關係,因為不管誰人當選,也保證了一定的議會支持。而這兩項要求,也確保這個將會是一個嚴肅而莊重的過程。而加入公民提名元素,實際上也是一個政治動員過程,讓公眾有機會了解各準候選人的背景和面貌。有人會批評兩項要求勢必使過程由政黨壟斷,但政治現實上選舉就必然會由政黨主導,而特區的政治發展,也應朝政黨政治進一步完善的大方向邁進。
但是這些初步入圍的人士,最終能否成為正式候選人,按《基本法》的規定,還是要由提名委員會提名。
(二)正式確認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的構成,按照人大的多次演繹,一再重申「均衡參與」的原則,具體地來說,就是要保留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組別。不過,中央亦一再強調循序漸進的原則,「漸進」包涵向普選理想進發的意思,故應理解為要不斷提高特首產生過程的民主程度。所以,即使四大界別應該保留,也沒有必要四個界別的名額必然要一樣。反之,提名委員會的名額分配,應以各界別委員產生辦法的開放程度而區分,就是說產生辦法愈民主愈開放,獲分配的提名委員名額便應愈多。
按此邏輯,全體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全部共約500人左右應自動成為提名委員會成員,因為他們由全港市民直選產生,也是在我們現時的憲制安排中最具代表性的人員。至於其他三個界別及政界其他人士,因其產生方法的開放程度及代表性皆遜於立法會和區議員,所以他們總體在提名委員會的名額,亦只能定在大概500左右。這批委員的產生辦法,是整個改革的關鍵。以目前的特首選舉辦法,選舉委員當選後有獨立意志去決定最後投任何一位候選人一票,但在我的構思中,是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以外的人士,在競選提名委員時,便必須明確表示當選後會投票給哪一位準候選人,並由相關法律規定必須遵守有關承諾。
換言之,各個界別的合資格選民在投票給某一位提名委員候選人時,實際上是投票給某一位特首準候選人。這個提名委員的產生過程將充分反映界內的傾向,而提名委員也只是一個橡皮圖章,作用只在確認業界內對各準候選人的支持。同時,這些界別的提名委員選舉亦應盡可能以一人一票形式進行。
至於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由於選舉時間有別於特首選舉,技術上無法預先表明支持哪位特首準候選人,而且他們早已由選民授權作為代議人,公眾對他們的立場和判斷力已有一個明確的認同,所以由他們自行決定如何行使手上一票,也是合情合理的。
取得約200提名委員支持
差不多可以肯定入閘
最終,任何準候選人只要能取得八分之一的提名委員支持(約120人左右)及位列最高票首5名之列,便能正式成為特首候選人,讓全港市民一人一票決定花落誰家。換言之,任何準候選人只要取得約200名提名委員支持,便差不多可以肯定入閘。在這個半數為直選產生議員產生佔據的提名委員會中要取得這個份額的支持,相信各方勢力也是機會均等的。
這個方案,當然只是一個粗疏框架,還有很多細節需要研究,而在今日的政治氣氛下,這大概注定是兩面不討好的主意。但攻擊揶揄批評謾罵總比不相往來互不溝通好,而政改的出路終歸要各方提出具體要求,拉近距離。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就讓我們開始這場政制方案的大辯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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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新力量網絡研究總監、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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