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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專營廢鐵回收的中國金屬再生資源(0773),因遭沽空機構質疑帳目造假,由年初開始停牌,至今半年仍未獲港交所放行復牌。近日更離奇地遭證監會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將公司清盤。法庭資料未有披露中金再生是否欠債不還等詳情,但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證監罕見申請上市公司清盤,或因擔心管理層淘空公司資產,同時亦向有意入股的人士發出警告,故要委託臨時清盤人「看門口」。
至昨晚本報截稿前,證監會及中金再生都未有回覆查詢。一旦中金再生清盤成真,資產出售後所得資金首先用來還債,中金再生最大資產是近130億的應收款,但未知現時還能否收回,手頭現金則僅17億,但有逾150億的銀行借款及應付款項(見另稿),有分析員就坦言小股東的股票凍過水。
分析員﹕散戶投資凍過水
中金再生自2009年上市以來是非不少(見表),今年初更是進入多事之秋,首先在1月25日公布,有意賣盤予內地國企中國節能環保集團,但三日後,卻遭專靠沽空賺錢的研究機構Glaucus唱衰,指控帳目造假,之後公司即一直停牌至今。市場消息透露,中金再生管理層曾與港交所溝通,希望能發出一份詳細的澄清通告並在短期內復牌,但最終未得港交所首肯。
有熟悉監管條例的法律界人士形容,證監主動向法庭申請清盤一家上市公司的確罕見,「可能是去到最後一步的無奈之舉」。該人士分析,證監可能覺得有人正在淘空公司資產,故要委託臨時清盤人看管,另一方面,中金再生仍打算放盤,證監清盤此舉即打斷其退路,向有意入股一方示警外,亦反映證監有意力查現管理層到底。
法律界﹕清盤人看管 防淘空資產
中大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對今次事件感到詫異,並指出若證監會要處分一間上市公司,只需要將之停牌,沒必要經由法庭去清盤。他又表示,證監會亦可找核數師審查公司的帳目,若有問題則向外公布,讓股東及投資者知悉。但律師黃國桐則指出,證監會有權去申請清盤,「或者證監會覺得這間公司有很大的問題,根本不應該繼續存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證監會「如覺得將該法團清盤,就維護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即可向法庭申請將有關公司清盤。
證券界﹕證監欲要中金再生除牌
有華資行分析員指出,證監會今次出手是特別個案,明顯要將中金再生除牌,不給機會公司復牌。「股東持有的股票價值,可視為變成零,投資應是凍過水,等着變成廢紙。」黃國桐表示,股東或投資者在購入股票時,已要承受這類風險,以往正常清盤程序,亦是清盤人收集所有資產後,再行分配予債權人及股東。「日後有機會出現的爭拗點,應是證監會是否太遲行動,令投資者有所損失。」
明報記者
至昨晚本報截稿前,證監會及中金再生都未有回覆查詢。一旦中金再生清盤成真,資產出售後所得資金首先用來還債,中金再生最大資產是近130億的應收款,但未知現時還能否收回,手頭現金則僅17億,但有逾150億的銀行借款及應付款項(見另稿),有分析員就坦言小股東的股票凍過水。
分析員﹕散戶投資凍過水
中金再生自2009年上市以來是非不少(見表),今年初更是進入多事之秋,首先在1月25日公布,有意賣盤予內地國企中國節能環保集團,但三日後,卻遭專靠沽空賺錢的研究機構Glaucus唱衰,指控帳目造假,之後公司即一直停牌至今。市場消息透露,中金再生管理層曾與港交所溝通,希望能發出一份詳細的澄清通告並在短期內復牌,但最終未得港交所首肯。
有熟悉監管條例的法律界人士形容,證監主動向法庭申請清盤一家上市公司的確罕見,「可能是去到最後一步的無奈之舉」。該人士分析,證監可能覺得有人正在淘空公司資產,故要委託臨時清盤人看管,另一方面,中金再生仍打算放盤,證監清盤此舉即打斷其退路,向有意入股一方示警外,亦反映證監有意力查現管理層到底。
法律界﹕清盤人看管 防淘空資產
中大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對今次事件感到詫異,並指出若證監會要處分一間上市公司,只需要將之停牌,沒必要經由法庭去清盤。他又表示,證監會亦可找核數師審查公司的帳目,若有問題則向外公布,讓股東及投資者知悉。但律師黃國桐則指出,證監會有權去申請清盤,「或者證監會覺得這間公司有很大的問題,根本不應該繼續存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證監會「如覺得將該法團清盤,就維護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即可向法庭申請將有關公司清盤。
證券界﹕證監欲要中金再生除牌
有華資行分析員指出,證監會今次出手是特別個案,明顯要將中金再生除牌,不給機會公司復牌。「股東持有的股票價值,可視為變成零,投資應是凍過水,等着變成廢紙。」黃國桐表示,股東或投資者在購入股票時,已要承受這類風險,以往正常清盤程序,亦是清盤人收集所有資產後,再行分配予債權人及股東。「日後有機會出現的爭拗點,應是證監會是否太遲行動,令投資者有所損失。」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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