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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物流業經理停牌期間仍駕駛私家車,被警方的「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偵測發現,警車與私家車展開追逐戰,最終警員要拔搶才能截停私家車。物流業經理早前承認危險駕駛等7項罪名,昨被判囚半年、罰款2.5萬元及停牌3年。
現時無業的33歲被告朱振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無牌車輛、沒有第三保、改動擋風玻璃、改動窗門、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7項控罪。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7月5日駕駛私家車由青山公路往大埔方向行駛,警方後來發現被告所駕的私家車已停牌,遂追截被告並要求他停車。被告無視警告,在公路上風馳電掣以擺脫警方追截,其間橫越雙白線、衝紅燈甚至逆線行車。警方窮追被告至火炭禾寮坑村外小路的死角位,被告無路可退,欲駕車撞向警車。此時警員落車拔出手槍警告,被告才把車停下及被拘捕。
官斥態度惡劣 令警冒險追截
裁判官斥責已有8次同類案底的被告駕駛態度惡劣,案發前已被判罰停牌駕駛,詎料被判罰不足40日再干犯本案;警員追截被告時更冒着生命危險,故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力的刑罰。
【案件編號:STCC2588/13】
現時無業的33歲被告朱振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無牌車輛、沒有第三保、改動擋風玻璃、改動窗門、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7項控罪。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7月5日駕駛私家車由青山公路往大埔方向行駛,警方後來發現被告所駕的私家車已停牌,遂追截被告並要求他停車。被告無視警告,在公路上風馳電掣以擺脫警方追截,其間橫越雙白線、衝紅燈甚至逆線行車。警方窮追被告至火炭禾寮坑村外小路的死角位,被告無路可退,欲駕車撞向警車。此時警員落車拔出手槍警告,被告才把車停下及被拘捕。
官斥態度惡劣 令警冒險追截
裁判官斥責已有8次同類案底的被告駕駛態度惡劣,案發前已被判罰停牌駕駛,詎料被判罰不足40日再干犯本案;警員追截被告時更冒着生命危險,故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力的刑罰。
【案件編號:STCC25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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