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張震遠被追債4000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3日 21:35
2013年08月0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因商交所「爆煲」,被警方調查後辭去行會等公職,今年5月曾公開表示「無任何欠債」的張震遠日前首度被興訟追債。新利控股(1240)非執董梁志漢入稟高院,向張震遠名下新效控股及身為擔保人的張追討4000萬元。張震遠昨日向本報承認欠債未還,而公司正重組債務,有信心短期內完成並獲新資金,認為是有人「唔耐煩」而興訟。


指息率相當高 盼本月處理好

原訴人梁志漢在入稟狀指出,今年1月13日及2月27日先後與首被告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簽訂貸款協議,兩度借出2000萬元,由次被告張震遠任擔保人,雙方於4月9日簽署延續貸款協議。梁未在入稟狀詳列協議條款、還款方法及日期,以及利息計算方法等。


張震遠昨身處內地,透過電話回應本報查詢,承認貸款到期後未有還款,但記不起還款限期,現須於14天內回應指控。張又稱,已忘記協議的息率,只稱「相當高」。他又說,首被告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為其私人控股公司,雖然公司負債,但現正展開重組,會引入新資金,可望於本月處理好有關債項。


公司債務重組 「短期獲新資金」

張震遠又指出,梁志漢急於追債入稟,自己作為擔保人便要承擔。他淡然稱,債主有權這樣做,「唔出奇,好平常嘅事」。記者問會否擔心追債訴訟陸續有來,張重申絕對有信心處理債務,惟他被追問「會唔會唔止呢一筆」,即回應說﹕「我諗夠喇,問得太多問題喇已經,為咗咁小嘅嘢。」


債主新利控股非執董梁志漢

張妻駱晶瑩昨在淺水灣道寓所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丈夫不在香港,自己從不過問丈夫的生意事情。梁志漢任上市公司新利控股(1240)的非執行董事(見另稿),報稱居於白建時道。他昨在家中應門,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回應為何貸款予張,亦不評論張是否為商交所「撲水」。


資料顯示,今年5月18日商交所因現金不足營運9個月而未符證監會規定,放棄自動化交易服務(ATS)供應商資格,作為商交所大股東的張於翌日曾公開稱「我無任何欠債」。


商交所6月被追700萬欠租

翻查紀錄,張震遠向梁志漢借貸時仍擔任行會成員、市建局主席等公職,直至警方調查商交所案,他於5月24日宣布辭去所有公職,隨即掀起連番訴訟。商交所在數碼港租用辦公室,6月13日遭業主入稟追討逾700萬元欠租。張碰巧在同日入稟控告時事評論員李鵬飛,早前在港台《議事論事》節目的言論有誹謗之嫌。


至於商交所虛假文件案,其中3名被告將於下周一再提訊,準備轉介區院審理。另一人則於本月12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A1419/13】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9181 4676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