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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陸作家劉夏(圖)因痔瘡在台灣就醫,被誤診切去60厘米大腸,台法院日前判決醫生和醫院需向其賠償248萬新台幣(約64萬港元),法官在判決書上批評負責手術的醫生「視他人性命如禽鳥」,該醫生在庭上曾辯稱已盡應注意的責任,沒有疏失,醫療過程也符合醫學常規。
人工肛門窄口中吐糞
《聯合報》引述案情指出,劉夏在2001年因痔瘡、便血去台灣北港附設醫院求醫,林姓醫生判定他患上大腸癌,必須立即切除部分大腸,否則有生命危險。該醫生其後為劉夏做手術切除60厘米大腸,但劉手術後感染腹膜炎而昏迷多日,醫院還一度發出病危通知,醒來後又再做人工肛門手術,但因開口位狹窄,無法順利排便,糞便多次由口中嘔出。
劉夏後來到另外一間醫院就醫,又切除部分大腸及小腸,補救先前手術的不良情况。經過兩個多月折磨和狂瘦20公斤後,才知患上「類澱粉沉積症」罕見疾病,並非大腸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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