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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組出動 專責選舉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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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8日 06:35
2013年08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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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官司纏身,單是今年為人所知涉及被廉署調查的案件最少3宗,一是劉向《陽光時務週刊》(下稱《陽光》)爆料,指控特首選舉時梁振英曾答允向身為選委的劉夢熊提供行會成員一職,以報答他支持的「特首涉賄選案」;二是劉去信梁要求終止廉署對他的調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三是劉時任東方明珠石油副主席期間涉及一宗內幕交易貪污案。據悉,廉署今次要求索取新聞材料的案件,由專責處理選舉貪污舉報的「X組」負責,令人關注今次調查與特首涉賄選案有關。


廉署已立案查賄選

今年1月劉夢熊向《陽光》爆料,指梁振英在2011年曾表示答允安排劉成為行會成員,作為報答劉的支持。在該報道出街後兩日,社民連及新民主同盟已向廉署舉報梁振英涉嫌賄選,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其後表示已接獲廉署正式回覆,指梁振英涉嫌違反《選舉條例》第6及11條,已立案調查梁振英及劉夢熊是否在特首選舉中涉賄選。


另涉妨礙司法

而在「妨礙司法公正案」中,涉及劉夢熊向《陽光》爆料後,傳媒報道劉於爆料前曾造訪在北京的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要求中央介入廉署調查他與生意伙伴黃坤涉及的東方明珠案,又曾寫信要求梁振英阻廉署調查,着梁「同白韞六(廉政)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


至於「東方明珠案」,劉夢熊涉嫌在東方明珠石油擔任副主席期間,連同公司主席黃坤、秘書張國裕等進行內幕交易,被廉署調查,劉其後辭任副主席。據悉,由於在《陽光》及商台訪問中,根本不涉東方明珠案,故可排除今次廉署入稟與此案關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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