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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經理人獲輕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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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3日 06:35
2013年10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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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韓劇《花樣男子》女星張紫妍遭經理人公司以解除合約威迫她參與陪酒及提供性服務等,最終不堪欺壓下於2009年3月7日在家中自縊身亡,她所屬事務所金姓負責人及劉姓經理人被控恐嚇及散播謠言,經兩度上訴後,前天韓國最高法院決定維持二審的判決,即前者判監4個月,緩刑1年,劉姓經理人則判監1年,緩刑兩年,因而被指刑罰過輕。


金姓負責人及劉姓經理人在2010年11月因威迫恐嚇等罪名均被判監1年,緩刑兩年另加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人不服上訴,於2011年11月前者被減刑至判監4個月,緩刑1年,劉姓經理人則判監1年,緩刑兩年。兩人再度上訴,最終案件在前天第三度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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