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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麥海華女兒被「通緝」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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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31日 05:35
2010年08月31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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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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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黨常委、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麥海華的女兒麥君蒨近年屢惹官非,更被「通緝」。麥君蒨年前因涉及盜竊案,已被法庭定罪,但事後一直未有將涉案的財物交還,案中事主遂以私人傳票形式提出檢控,惟一直未能將傳票送達,法庭昨日按事主要求,正式發出拘捕令。

傳票未能送達 法庭發拘捕令

傳票內容指出,麥君蒨(29歲)於2007年3月1日至12月5日在中環一住宅偷竊鄭如雯的財物,案件去年11月首次提訊,控方因未能找到麥送遞傳票,被告未有到庭應訊而押後。及至昨日,控方表示按入境處提供的數個地址,但仍未能將傳票送予麥,遂要求法庭發出拘捕令。

裁判官謝沈智慧初時表示須考究是否合法可行,休庭一會後即下令拘捕被告。麥君蒨「下落不明」,記者昨致電其父麥海華的手提電話與辦公室,未獲回覆。

麥君蒨07年12月被揭發為一名6歲女孩擔任家庭補習教師時順手牽羊,偷取戶主的手袋、恤衫及裙子,共值11.9萬元。她承認干犯盜竊,求情透露自小被父母忽略,患上性格障礙,因而不自覺犯案,被裁判官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叮囑麥海華夫妻要好好照顧女兒。

被指偷竊財物未歸還

除了刑事案中的11.9萬元財物,鄭指麥盜去的財物價值高達百萬元。鄭除發出私人傳票控告麥,本年5月又聯同丈夫周聯發,入稟高等法院追討麥。入稟狀指麥君蒨在07年9個月內偷取234萬元財物,但物歸原主的財物僅約40萬元,仍欠約194萬元,要求麥交回一切贓物或賠償金錢。

【案件編號:ESS345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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