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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斥電訊公司自動續約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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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6日 05:35
2010年09月16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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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今年首8個月針對電訊公司的投訴超過6000宗,與去年同期持平,不過,當中針對合約的投訴有451宗,遠高於去年全年的159宗,有客戶向消委會投訴,電訊公司未有通知就為他自動續約一年,客戶不知就裏轉台時,電訊公司即向他追討提早終止合約費用500元。消委會批評此舉有欠公平,認為電訊公司應先得客戶同意才續約。

未收客戶回覆 自動續約一年

消委會表示,投訴人於4年前開始使用某電訊公司的固網電話服務,最初只簽約兩年,約滿後便以原有月費繼續有關服務兩年。直至今年初,該客戶打算轉用另一間電訊公司,卻遭原來電訊公司追討提早終止合約費500元,他始知電訊公司過去兩年來,在沒有通知下為他自動續約。該電訊公司職員表示,曾發「書面通知」通知客戶合約即將到期,但沒有收到客戶回覆,便理解為同意自動續約一年。該客戶向消委會投訴,電訊公司最後豁免收取500元。

單方面推彩色體育資訊機 強收238元

另一客戶則投訴,某電訊公司的體育資訊機突然停止提供黑白服務,改推全彩色體育資訊服務,要求客戶另購彩色機,另加238元享用合約餘下半年的服務。該客戶不滿公司單方面提升服務計劃,向消委會投訴,電訊公司最後願意免費為客戶以黑白機換領彩色機。

消委會不願透露以上個案屬哪間電訊公司,記者於是致電幾間大型電訊公司查詢。數碼通及和記均表示沒有類似個案,亦不會為客戶自動續約。和記發言人指若客戶合約到期,公司會親自聯絡客戶提供優惠。電訊盈科則無回應是否有類似個案,但承認客戶合約期滿前一個月會收到續約通知,若期滿前仍未收到申請要求終止服務,公司會為客戶自動續約。如客戶在自動續約後要求取消有關合約,需支付正價月費。若合約生效超過一個月才要求終止,客戶更需繳付合約餘下月份的費用。 CSL則至截稿前仍未回覆。

電訊管理局今年2月曾發出一份自願性質的「有關通訊服務合約的實務守則」,但仍有不少電訊公司用非常手法強迫客戶續約。對此,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可確定守則的效用。電訊管理局發言人則表示,業界已積極探討細節問題,並將自行制訂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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