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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被促計錢判刑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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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20日 05:36
2010年09月20日 05:36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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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義有價?美國密蘇里州破天荒要求法官判刑時,考慮成本效益,並在網上標明緩刑和監禁等判刑對政府的開支影響。以二級搶劫案為例,經系統計算後犯人坐監要納稅人耗資逾5萬美元(39萬港元),而緩刑及接受監視只需9000美元(6.96萬港元)。法律界狠批當局將公義變成「數學方程式」,指此舉是變相逼法官減少判囚,以改善州政府赤字。

「密蘇里州判刑顧問委員會」(MOSAC)上月公布有關計劃,稱「有助」法官判斷對犯人的量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及阻止罪犯重犯。MOSAC這個新系統的數據,來自州政府「罪犯更新局」提供的統計數據。使用者只需在MOSAC網站輸入特定資料,如罪名、罪犯年齡、過去犯罪記錄和教育程度等,電腦便會使用方程式計算出罪犯的量刑以供參考。

網站程式計算量刑助參考

本報記者昨登入MOSAC網頁,試就部分常見的案件查閱對納稅人的影響。假設被告是一名沒有任何案底、高中畢業、20歲的無業青年,若他犯下二級傷人罪,網站就會列出3種不同量刑對納稅人的影響,包括緩刑5年花費6770美元(5.26萬港元),監禁2年則花17,558美元(13.6萬港元)。網站同時會為被告的「風險」作評分,建議量刑。就這次假設的罪行而言,網站建議判緩刑5年,原因是重犯風險較低。

反對者﹕公義不是方程式

這種新司法安排,獲得辯護律師組織與財政保守派的歡迎,因這增加了法官輕判犯人的機會。作為MOSAC主席的密蘇里高院法官沃夫(Michael Wolff)堅稱,此舉雖考慮到成本,但重點是考慮重犯機會。「若是嚴重案件,成本是沒關係的……問題是哪種判刑能令犯人日後重犯機會較低。通常,重犯風險大的犯人,其判刑成本最高。」

不過檢控當局卻強烈反對,稱判刑的成本,與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根本無關,此舉實際上忽略了罪案對社會的更巨大成本。「公義不是建基於數學方程式!」密蘇里州聖路易斯縣檢控官麥克庫洛赫(Robert McCulloach)稱,每宗案都是獨立的,每個受害人都有權要求獨立看待,而每名被告亦應如此。他懷疑,新安排背後的動機,顯然是逼法官協助政府削減財赤,讓少一些犯人入獄。

根據該州財政預算,2011年度財赤將達7.3億美元(56.94億港元),外債近220億美元(1716億港元),在美國州份中排名22,位處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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