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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懲教主任再拍裙底 判18月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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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21日 05:35
2010年09月2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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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偷拍裙底前科的前高級懲教主任,因擅自停服精神科藥物及工作壓力太大,不能自控故技重施,在港鐵車廂內偷拍女子裙下春光,他早前承認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被判18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更叮囑被告要依照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或精神健康治療。

擅自停服精神科藥物

被告陳貴雄(45歲)曾任職高級懲教主任,07年11月在奇華餅家內以手機拍攝女子裙底,被判社會服務令後丟掉懲教署工作,稍後在大型連鎖地產公司當地產經紀。辯方律師早前指被告已十分內疚,並對女事主公開致歉。

辯方又稱,兩份精神科報告均指被告行為是不能自控;被告自07年起已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但於今年4月以為病情好轉,自行停藥,才干犯本案,他承諾法庭以後會按醫生指示服藥。辯方指出,被告得到家人支持,並會轉職到規模較小的地產公司工作,以減輕工作壓力。

辯方續指出,被告被捕候審期間已被收押逾兩周,已汲取教訓,盼法庭給予最後機會改過。裁判官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並叮囑被告必須在感化期間行為良好及按指示接受治療。

手機偷拍事敗丟路軌逃走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8月22日在港鐵火炭往南行列車內,把袋口打開的手提袋放置在地下,偷拍身邊一名女子裙下春光。女事主驚覺袋內藏有拍攝鏡頭向上的手機,遂在列車到達紅磡月台後向港鐵職員求助。被告得悉事敗慌忙把手機丟棄入路軌後逃逸,終被大堂職員截停。

【案件編號︰KCCC374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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