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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豪徐傳順涉賄案 將移交高院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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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12日 20:35
2015年09月12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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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資源控股(前稱海域化工集團)前主席黃英豪,與恒基主席李兆基姻親、徐子淇父親徐傳順,以及證監會前高層尹應能涉嫌行賄案,昨再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訊,作交付程序,準備移交高院審理。


被告黃英豪(52歲)昨到庭時表現輕鬆,表示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黃為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td.(PAIL)現職董事;徐傳順(61歲)及尹應能(62歲)同為PAIL前任董事。3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另被控一項相同控罪。


控罪指眾被告涉於2007年11月1日向海域化工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PAIL 的顧問合約作報酬。黃另被控於2009年8月19日向香港資源控股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利益、即以180萬元獲得1500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認股權,行使價為每股1元,作為許浩明參與香港資源控股收購金至尊5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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