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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煤氣供應 須辦「不自殺證明」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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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13日 06:35
2015年09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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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證明「我媽是我媽」後,內地「證明奇事」層出不窮。近日,江蘇常州市一名董姓女子到當地警局,要求辦理「不自殺證明」。警察原本以為她是開玩笑,豈料真有其事。


《揚子晚報》報道,該名女子9月5日到常州市三井派出所,希望警察為自己的丈夫開一份蓋公章證明,表明他再也不會用煤氣自殺,並稱只有這樣她的家才能重新開通石油氣。警方調查後發現,董女士的丈夫任×確有「前科」。夫妻兩人3日前曾發生爭吵,丈夫任×在董女士出門後一時想不開,吞下20粒安眠藥,又關上房門並打開廚房煤氣開關,引燃炭盆準備燒炭自殺。幸好鄰居聞到異味,驚覺煤氣泄漏,致電報警,董女士家的火勢很快得到控制,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當地煤氣公司港華燃氣公司卻覺得任×的行為很不負責任。為周圍鄰居的安全考慮,該公司派人到她家拆煤氣表,並停止供氣。


斷供燃氣對夫妻兩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董女士找到燃氣公司,申請重新安裝計量表,並恢復供氣。但燃氣公司卻表示對他們家不放心,要求任×保證不再用石油氣自殺,還要求這封保證書要加蓋警局公章,以體現「法律效益」。


丈夫曾開煤氣尋死 煤氣公司遂停供氣

這份異想天開的「不自殺證明」令警察很為難:一個人要自殺,警察也沒有辦法控制,更何况董女士還專門要求警察保證她丈夫不會用開煤氣的方式自殺。「因為夫妻糾紛,像他這樣採取過激行為,我們不能保證他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所以從邏輯上講,我們沒辦法證明。」三井派出所的警察表示愛莫能助,只好拒絕董女士的要求。


常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民用服務部一名負責人表示,該公司的確要求董女士拿「不自殺證明」申請重新開煤氣。他解釋,煤氣易燃易爆,任×的行為極易危害周圍鄰居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防止危險發生,才會要求他「證明」自己「不會再自殺」。


由於警方無法開具證明,經過內部協商,該公司在任×認真寫下一份不再自殺的保證書後,於上周日(6日)為董女士家開通了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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