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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剛畢業的註冊男社工於社區中心認識14歲女童後與對方發展「地下情」。社工埋怨女童不主動,提出若她願意與他進行性行為,便可成為他的女友,並多次要女童為其口交及手淫,事件最終被女童父親揭發。社工昨承認控罪,法官表示案情嚴重,明言將判監,把判刑押後至10月底。
被告張佳明(23歲)承認4項非禮及6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張在庭上數度哭泣,表現傷心。
怨女童不主動:遲早要畀人摸
案情指出,張在馬鞍山一間社區中心工作,去年7月與當時14歲的女童X在中心活動中認識。兩人之後以WhatsApp聯絡,不久後發展「地下情」。張埋怨女童不主動,不會「惜」一個這樣的女友,X遂表示會做張想她做的事。
張其後於今年1月至2月間,在梯間及公園內數度親吻X的胸部與私處,並要求X撫摸其下體。X曾問張為什麼她年紀小要被摸,張表示她「遲早都要畀人摸」,應作嘗試,否則會被朋輩取笑。X其後在張要求下在社區中心的儲物房、商場梯間及碼頭附近小徑,數度為張口交。
稱與前度相似不能自制
辯方求情指張認為X與其前女友「好似樣」,故控制不到自己的情慾,願意向整個社會道歉。辯方又指張由祖父母撫養,不曾見過父母。事件令他名譽掃地,並於今年2月遭解僱,失去最愛的工作。
法官明言案情嚴重,必定判監,並將判刑押後至10月26日,其間索取張的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X的創傷報告。
被告張佳明(23歲)承認4項非禮及6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張在庭上數度哭泣,表現傷心。
怨女童不主動:遲早要畀人摸
案情指出,張在馬鞍山一間社區中心工作,去年7月與當時14歲的女童X在中心活動中認識。兩人之後以WhatsApp聯絡,不久後發展「地下情」。張埋怨女童不主動,不會「惜」一個這樣的女友,X遂表示會做張想她做的事。
張其後於今年1月至2月間,在梯間及公園內數度親吻X的胸部與私處,並要求X撫摸其下體。X曾問張為什麼她年紀小要被摸,張表示她「遲早都要畀人摸」,應作嘗試,否則會被朋輩取笑。X其後在張要求下在社區中心的儲物房、商場梯間及碼頭附近小徑,數度為張口交。
稱與前度相似不能自制
辯方求情指張認為X與其前女友「好似樣」,故控制不到自己的情慾,願意向整個社會道歉。辯方又指張由祖父母撫養,不曾見過父母。事件令他名譽掃地,並於今年2月遭解僱,失去最愛的工作。
法官明言案情嚴重,必定判監,並將判刑押後至10月26日,其間索取張的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X的創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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