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用「一石激起千重浪」來形容張曉明9月12日在「《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上的致辭,一點不為過。其實,只要仔細閱讀其5000字演講原文,並不覺得有特別「新意」。然而,演講當日經過反應迅速的網上媒體「斷章取義」般的報道後,效果馬上變了調。
我留意到,《明報》網上版是最早報道張曉明講話的網媒之一,其中以題為〈張曉明:港不搞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是中央之下三權之上〉(時間: 11:27)等發表後,隨即以「特首凌駕三權論」為題,及時地引述多位政界人士的回應,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基本法前草委李柱銘、梁愛詩等。反映新聞的及時性和政治敏感度。
張務實作風值得欣賞
不過,張曉明作為中聯辦主任,其任何言論都會受到關注和被各方解讀,這也不算什麼「新意」。張曉明顯然也意識到這點,他在演講結束時特別提到「選了這樣一個有爭議性的議題」,並強調「不必迴避爭議」。不管你同不同意他的觀點,這種勇於面對問題的務實作風值得欣賞。因為無論是法律學者背景,還是中央駐港高官身分,他都有權利和責任表達其對基本法和本港政制的解讀並闡釋其觀點。
梁錦松和梁愛詩只分別說了一句話「法制上面佢(張曉明)係啱」和「基本法制衡到佢(特首)」,在研討會現場的劉兆佳則有較接近原意的解讀,他說:「社會上確有人挑戰中央權力,並否定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張是重申特首的權力來源及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力來自中央,並要再次強調特首獨特及優越的角色,以確保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在港落實。」
泛民名人反應誇張 令人詫異
然而,我必須不識趣地指出,幾位泛民元老和領袖級名人的反應誇張到令人詫異,比如李柱銘直指張的說法「幾得人驚」,令人質疑中央是否有意「重寫」基本法,他也對「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和「特首凌駕三權」的說法感到「莫名其妙」,又說若然特首犯法,是否仍可受到制衡?
而梁家傑居然說:「就算是打算嚇香港人、震懾香港人,但不會有這效果,只會令港人更加離心離德。」甚至比喻特首「咁咪好似皇帝咁囉」。而劉慧卿又是「廢話」,又「令人氣憤」;連閱兵歸來的溫和湯家驊也批「講嘢咁極端」。4位資深大狀和政客如此情緒化的表達,也令人開眼界。
雖然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當晚外訪前已質疑「有些人無限上綱,為批評而批評」,並指「特首無王管」有違常識等。然而,煽情性言論在視聽傳播下已「深入民心」。更有趣的是,前兩局議員李鵬飛接受報章訪問時更指,基本法寫明「司法機構毋須屈服於任何人士」,說張若不清楚,「叫佢返去問吓港澳辦、睇吓啲文件啦」。儼然長輩教訓小子。
問題是,張曉明並沒有要「司法機構屈服於任何人士」。其實,他的講話有四大重點(可參閱9月13日3份左報刊登的原文),其中最惹爭議的一段話是:「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着聯結樞紐作用。」
但他在得出這個結論之前,是先論述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和特區政府首長的「雙首長」身分,以及同時向中央和特區負責的「雙負責制」,並提到「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約、相互配合,司法獨立」和「行政機關……受到立法會的制約和監督」等。
「超然」不同「凌駕」 評論者似「借題發揮」
當中「超然」兩字令人生疑竇,也就是被曲解為「凌駕」。其實,稍懂中文或查查字典,都知道這兩個詞的分別,前者意指置身於事物之外,象徵性大一些;後者倒是較具體,有高出、壓倒之意。然而,兩個詞組意義輕重不同,豈可隨意套用?顯然,評論者似乎沒認真參閱原文,只是憑網媒短短幾段sound bite就「借題發揮」,什麼「等於變相讓特首貪污犯法時無可制約,太嚇人了」,或「等於梁振英是冇王管的皇帝」……完全是想當然。
又「貪污」又「冇王管」,當然「太嚇人」啦。問題是,事實呢?大律師公會第三天傍晚才姍姍來遲發表聲明,指「張先生以『超然於3個機關之上』描述行政長官的『特殊法律地位』,難免被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引起公眾焦慮,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促請張先生及律政司司長早日作出澄清,以正視聽」。向來「聽話」的律政司長當然不會怠慢,隨即「澄清兼解畫」。
專業公會遣詞用字較政客謹慎,所以,我們見到「難免引起」、「可能會被部分社會人士解讀」、「難免被解讀」這種模稜兩可的「非法律用詞」。還有一句:「無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為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都是堂而皇之的道理,卻也是「阿媽係女人」的話。
看到這些陰謀論式表述,我的感覺是,叫張曉明「噤聲」:你這個中央官員不懂香港,更不懂基本法,最好閉嘴。至執筆的周四,前教育局長孫明揚也加入論戰,他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不是很理解」為何作出這種演繹,「亦不明白」為何用「超然」這兩字,認為用「獨特憲制地位」會否較好。但「孫公」倒坦白,承認沒看過原文,只根據傳媒報道而月旦之。
與其說「爭議」 不如說「集體炒作」
其實,無論是所謂建制派的「解畫」,或所謂民主派的「曲解」,張曉明講話引起的「爭議」效果已達。然而,與其說是「爭議」,不如說是「各自表述」或「集體炒作」。只是,過去這樣的「話語權」是由能言擅辯的律師議員說了算。
說張曉明「重寫基本法」是言重了,但作為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說他「不懂基本法」,則無異於輕蔑。而張的作風不同於前任的是,他「不迴避爭議」,就像他在兩年前公然指「輿情」不等於「民情」。而香港長期累積的管治問題和社會怨氣已令他或中央按捺不住了,活在「水深火熱」的我這位小市民也忍不住了。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我留意到,《明報》網上版是最早報道張曉明講話的網媒之一,其中以題為〈張曉明:港不搞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是中央之下三權之上〉(時間: 11:27)等發表後,隨即以「特首凌駕三權論」為題,及時地引述多位政界人士的回應,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基本法前草委李柱銘、梁愛詩等。反映新聞的及時性和政治敏感度。
張務實作風值得欣賞
不過,張曉明作為中聯辦主任,其任何言論都會受到關注和被各方解讀,這也不算什麼「新意」。張曉明顯然也意識到這點,他在演講結束時特別提到「選了這樣一個有爭議性的議題」,並強調「不必迴避爭議」。不管你同不同意他的觀點,這種勇於面對問題的務實作風值得欣賞。因為無論是法律學者背景,還是中央駐港高官身分,他都有權利和責任表達其對基本法和本港政制的解讀並闡釋其觀點。
梁錦松和梁愛詩只分別說了一句話「法制上面佢(張曉明)係啱」和「基本法制衡到佢(特首)」,在研討會現場的劉兆佳則有較接近原意的解讀,他說:「社會上確有人挑戰中央權力,並否定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張是重申特首的權力來源及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力來自中央,並要再次強調特首獨特及優越的角色,以確保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在港落實。」
泛民名人反應誇張 令人詫異
然而,我必須不識趣地指出,幾位泛民元老和領袖級名人的反應誇張到令人詫異,比如李柱銘直指張的說法「幾得人驚」,令人質疑中央是否有意「重寫」基本法,他也對「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和「特首凌駕三權」的說法感到「莫名其妙」,又說若然特首犯法,是否仍可受到制衡?
而梁家傑居然說:「就算是打算嚇香港人、震懾香港人,但不會有這效果,只會令港人更加離心離德。」甚至比喻特首「咁咪好似皇帝咁囉」。而劉慧卿又是「廢話」,又「令人氣憤」;連閱兵歸來的溫和湯家驊也批「講嘢咁極端」。4位資深大狀和政客如此情緒化的表達,也令人開眼界。
雖然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當晚外訪前已質疑「有些人無限上綱,為批評而批評」,並指「特首無王管」有違常識等。然而,煽情性言論在視聽傳播下已「深入民心」。更有趣的是,前兩局議員李鵬飛接受報章訪問時更指,基本法寫明「司法機構毋須屈服於任何人士」,說張若不清楚,「叫佢返去問吓港澳辦、睇吓啲文件啦」。儼然長輩教訓小子。
問題是,張曉明並沒有要「司法機構屈服於任何人士」。其實,他的講話有四大重點(可參閱9月13日3份左報刊登的原文),其中最惹爭議的一段話是:「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着聯結樞紐作用。」
但他在得出這個結論之前,是先論述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和特區政府首長的「雙首長」身分,以及同時向中央和特區負責的「雙負責制」,並提到「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約、相互配合,司法獨立」和「行政機關……受到立法會的制約和監督」等。
「超然」不同「凌駕」 評論者似「借題發揮」
當中「超然」兩字令人生疑竇,也就是被曲解為「凌駕」。其實,稍懂中文或查查字典,都知道這兩個詞的分別,前者意指置身於事物之外,象徵性大一些;後者倒是較具體,有高出、壓倒之意。然而,兩個詞組意義輕重不同,豈可隨意套用?顯然,評論者似乎沒認真參閱原文,只是憑網媒短短幾段sound bite就「借題發揮」,什麼「等於變相讓特首貪污犯法時無可制約,太嚇人了」,或「等於梁振英是冇王管的皇帝」……完全是想當然。
又「貪污」又「冇王管」,當然「太嚇人」啦。問題是,事實呢?大律師公會第三天傍晚才姍姍來遲發表聲明,指「張先生以『超然於3個機關之上』描述行政長官的『特殊法律地位』,難免被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引起公眾焦慮,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促請張先生及律政司司長早日作出澄清,以正視聽」。向來「聽話」的律政司長當然不會怠慢,隨即「澄清兼解畫」。
專業公會遣詞用字較政客謹慎,所以,我們見到「難免引起」、「可能會被部分社會人士解讀」、「難免被解讀」這種模稜兩可的「非法律用詞」。還有一句:「無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為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都是堂而皇之的道理,卻也是「阿媽係女人」的話。
看到這些陰謀論式表述,我的感覺是,叫張曉明「噤聲」:你這個中央官員不懂香港,更不懂基本法,最好閉嘴。至執筆的周四,前教育局長孫明揚也加入論戰,他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不是很理解」為何作出這種演繹,「亦不明白」為何用「超然」這兩字,認為用「獨特憲制地位」會否較好。但「孫公」倒坦白,承認沒看過原文,只根據傳媒報道而月旦之。
與其說「爭議」 不如說「集體炒作」
其實,無論是所謂建制派的「解畫」,或所謂民主派的「曲解」,張曉明講話引起的「爭議」效果已達。然而,與其說是「爭議」,不如說是「各自表述」或「集體炒作」。只是,過去這樣的「話語權」是由能言擅辯的律師議員說了算。
說張曉明「重寫基本法」是言重了,但作為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說他「不懂基本法」,則無異於輕蔑。而張的作風不同於前任的是,他「不迴避爭議」,就像他在兩年前公然指「輿情」不等於「民情」。而香港長期累積的管治問題和社會怨氣已令他或中央按捺不住了,活在「水深火熱」的我這位小市民也忍不住了。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