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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婦產科專科醫生表示,接獲女性個案快40歲才求助要求冷藏卵子,以便日後才生育;不過醫生指40歲後冷藏卵子並不實際,應在37歲以前進行,但不能保證成孕,亦不支持因應技術推遲生育計劃。
稱應在37歲前進行
婦產科醫生藍寶梅表示,相信港人遲婚及延遲計劃生育的關係,求助不孕個案由5年前約35至36歲,增至目前的38至39歲,部分人想透過冷藏卵子,待日後有條件生育。她表示,不支持用冷凍保存技術推遲生育計劃,因研究顯示,使用冷凍卵子成功產子的「活產率」,會隨着年齡增長而減少,由35歲以下的四成,減至40至44歲的15%。
婦產科醫生何永超表示,一般43歲的婦女,透過輔助生育的懷孕率是5%,故40歲之後冷藏卵子屬不切實際,應在37歲以前做,但不能保證成孕。
另外,藍寶梅稱,冷藏卵子適用於部分患癌人士,因患癌女性化療或破壞卵巢功能,可使用事前冷藏及儲存卵子,供將來使用。曾有個案是30歲時確診乳癌二期,需接受化療,或會令卵巢衰竭,故接受治療前預先冷藏卵子,5年後乳癌沒有復發,及計劃產子,成功使用冷藏卵子懷孕,目前正待產。
試管嬰兒手術或致發炎血管栓塞
另一婦產科醫生黃慧儀表示,本港約4至5年前引入新的玻璃化冷凍技術,取代以往的「慢速凍結」技術,可避免水分在卵子內結冰及破壞結構,解凍後存活率為92.5%,較現技術的63.7%高,妊娠比率亦增加。她提醒,一般做試管嬰兒手術,會出現發炎等風險,另有低於1%機率出現卵巢過度刺激症狀,有可能導致血管栓塞、影響腎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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