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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篋衝閘撞港鐵職員 闊太改判社服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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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10日 06:35
2015年10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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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意志銀行副總裁妻子去年在上水站拖篋欲入閘時拒絕過磅,並強行衝閘,更用行李撞向港鐵職員的腳,她早前認罪被判監兩周,其後向高院提出上訴,昨獲改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判刑時着她觸摸犯人欄,以記着這刻感覺,「發忟憎前停半秒諗清楚」。


上訴人蘆影(44歲) 報稱家庭主婦,其代表大律師昨指蘆已上了寶貴一課。暫委法官游德康在庭上問她:「你知唔知自己有幾幸福?」又說蘆有一個支持她的丈夫及一個12歲的孩子,「唔值得為啲咁嘅事搞成咁!」


原囚兩周 官斥行事似小孩

游官提醒蘆在生活上會遇到需要遵守規則的情况,舉例若然她又趕着回深圳探望母親,但違例泊車被抄牌,是否要開車把交通督導員撞開。游官斥她行事卻像個六七歲的小孩,認為她要學懂處理情緒。游官又着她摸一下面前的犯人欄及望一望坐在公眾席的丈夫,「記着喺個框框望出去嘅畫面」,以後「退一步海闊天空」。


蘆獲改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游官特別提醒她「唔好擺個闊太款」。蘆在庭上不時哭泣,表現懊悔,惟她在庭外一度試圖衝向記者,要身旁的丈夫捉着她。


案情指出,蘆去年10月31日攜行李篋把港鐵男職員撞倒在地,令其右腳受傷。蘆原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囚兩周。


【案件編號:HCMA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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