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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調自動交換資料立法建議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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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12日 12:00
2015年10月1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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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早前展開諮詢,探討如何因應本港情況,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料的新國際標準,現根據蒐集到的意見制訂綜合回應,並微調立法建議方案。

 

調整主要有三方面,政府會在擬議法例中明文訂明在相關條例下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和儲蓄互助社,屬於「無須申報的金融機構」,而不活躍帳戶亦將獲豁免。

 

盡職審查程序方面,會在法例提供清晰基礎,並容許金融機構按「普及方式」辨識和蒐集其他稅務管轄區稅務居民的帳戶資料。

 

另外,會清楚訂明對金融機構的罰則。至於僱員方面,罰則會調整至只適於僱員蓄意導致或容許金融機構提供不正確報表的情況。

 

政府正擬備條例草案擬稿,會按計劃在明年初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有關諮詢今年4月至6月展開,共收集到40多個持份團體的意見。


去年9月,香港承諾支持實施自動交換資料的新標準,有關本地法例須於2017年或之前通過,以期在2018年底前與合適夥伴首次自動交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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