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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產期靠估 誤差半年 醫生裁失德被警告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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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21日 06:35
2015年10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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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捲入「呃牀位」案的普通科醫生黃哲兟,被指於2011年單憑內地孕婦提供的最後來經日子,未再詳細檢查,便判斷其預產期,結果孕婦「提早」半年誕下女嬰,黃涉不恰當簽署醫生證明。醫委會昨展開聆訊,專家指黃哲兟未安排尿液驗孕或超聲波檢查便推斷預產期,做法太粗疏,醫委會最終裁定其兩項專業失德罪成,但鑑於黃認罪,且無證據顯示他有意欺騙,相信已受教訓,只發警告信。


內地婦趕及停雙非前預約入院

事件由廣華醫院婦產科主管梁永昌揭發,並向醫委會投訴。案情指內地孕婦張友鳳於2011年向黃哲兟求診,黃只憑張婦提供的最後來經日子,未做其他檢查,便推斷預產期為同年12月,給張婦轉介信,張婦其後在4月6日於廣華醫院預約同年7月14日做產前檢查,當時她已懷孕27周,最終於6月30日在廣華誕嬰。


資料顯示,醫管局同年4月8日至12月31日暫停收非本地(雙非)孕婦預約,而張婦轉介信恰好趕在截止前兩天提交。


案情指獲中介安排來港的張婦付了1.5萬元,辯方律師強調黃僅收病人診費,早前警方調查已證實與中介公司收費無關,又指張婦拒絕檢查,只提供內地醫生簽發的懷孕證明。


曾在「呃牀位」案做證人

1989年取得普通科醫生執業資格的黃哲兟,曾捲入「呃牀位」案件。2011年黃哲兟曾為4名內地孕婦寫轉介信,指她們預產期為同年11至12月,成功預約伊院牀位,惟4人卻早了4個月分娩,涉事中介職員曾被起訴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黃當時以證人身分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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