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區組織協會就警署羈留制度做調查,發現有被羈留者面對缺乏食水及食物、求見醫生不果等問題。社會組織協會幹事練安妮表示,早於2009年曾做同類調查,警方其後提出改善計劃,但今年3月再做調查發現部分情况未見大改善,要求政府設立獨立監察制度等監察警署羈留室。
成人稱要求服藥喝水被拒
社會組織協會今年初就警署羈留設施及被羈留者待遇展開調查,另3月至6月期間,以探訪或問卷形式,訪問39名曾被警方羈留的人,當中逾八成受訪者為外籍。調查顯示,受訪者均曾面對不同程度的不人道待遇,其中包括有長期病患者要求服藥被拒,亦有人向警方要求食水及食物不果。曾被警方羈留的南亞裔女教師Angel說,兩年前遭警方「無理拘留」,因自己患有驚恐症,當時曾向警方要求飲水定驚,但對方「態度拖延」,最終被羈留7至8小時始能離開。
現時法例保障被羈留者享有醫療、獲得食物及梳洗等權利,但社會組織協會幹事練安妮指警方通常「不了了之」。練安妮表示警方在2010年曾提出改善措施,稱會逐步改進,包括提供濕紙巾、清潔液讓被羈留者清潔,以及將被羈留者分開羈留等。
促設獨立監察制度
她承認現時警方有分隔被羈留者,但受訪者透露,多項措施未見有大轉變(見表),例如警方原承諾提供清潔毛氈,但調查中有被羈留者指毛氈有強烈異味,十分骯髒。
練安妮斥政府沒有監察警方羈留室,又指今年4月以書面形式要求視察羈留室環境遭拒,警方亦沒正面回應有關改善措施的進度。協會將於未來數天向警方提交是次調查報告,並打算於11月在聯合國酷刑公約審議會上提交報告。
否認不給糧水 警:要淋浴可提出
警方回覆本報表示,會提供潔淨毛氈、膳食及飲品;而警方已於2012年加裝熱水淋浴設施等等,如果羈留者提出要求,警方會安排使用。警方又指出羈留設施為高度設防的地方,一般不會開放予公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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