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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美凱龍13億購母商場 分析員:交易時機欠佳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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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26日 06:35
2015年10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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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再有半新股惹來爭議,上市前曾遭旗下商場業主投訴的紅星美凱龍(1528),上周五收市後公布,擬斥資合共12.58億元(人民幣•下同),向母公司紅星投資收購多個內地商場項目權益。有分析員認為,交易雖無觸犯任何上市條例,但難免令投資者感覺形同「超技術」,公司管治上或有改善空間。


根據紅星美凱龍公告,集團今次收購蘇州凱潤家居商場60%權益、綠地金牛商場50%權益,以及64個內地商場的少數權益,賣方均為大股東車建興旗下紅星投資的子公司上海企發,交易代價合共約9.88億元,以及承擔不多於2.7億元債務。


紅星美凱龍今年6月上市,集資約64億元,翻查招股書,集團集資用途,約16.47億元是用於收購商場項目,惟未提及擬向母公司收購其現有項目權益,僅指出授予上市公司綠地金牛商場權益的回購權。截至今年3月底止,紅星美凱龍手頭現金約36億元。


基金經理:減與控股股東同業競爭

有中資基金經理認為,紅星美凱龍解釋今次收購,目的是減少與控股股東的同業競爭,理應不是突然作出的決定,惟招股書內卻未有披露,做法非常值得斟酌。他又指出,如控股股東認為資產應納入上市公司,理應上市前重組時進行,如今紅星美凱龍僅上市4個月即進行這項交易,難免令投資者覺得此舉形同大股東「收取特別股息」。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指出,現時上市條例有關母公司注資的監管,主要針對買殼相關的注資交易,例如上市公司控股權易手24個月內,向新主收購資產並構成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即需要重新接受上市審批。不過,他又指出,今次交易雖然未有違反任何條例,但難免令投資者感到形同「超技術」,即變相是繞過新上市公司半年禁售期,大股東不能沽售舊股套現的要求。他坦言,監管機構難以就這類交易進行監管;而上市公司方面,的公司管治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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