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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近日訪德,其間的言論極為惹火。他表示,二次大戰德國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之事,乃因受一名巴勒斯坦人教唆。然後他進一步表明,此人就是當年耶路撒冷大穆夫提(Mufti)阿明(Haj Amin al-Husseini)。這番言論引起軒然大波,不止巴勒斯坦人猛烈批評,而且以色列的猶太人也認為莫名其妙,為何內塔尼亞胡為希特勒開脫屠猶之罪。及後內塔尼亞胡在柏林的以德聯合記者招待會也修正其說法。他認為,無人需要為希特勒為屠猶之事說謊,但同時也無人需要為那位大穆夫提支持屠猶之事而開脫。
翻查這位大穆夫提的歷史,頗為顯赫。他是當時巴勒斯坦民族主義者與宗教領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委任他為耶路撒冷的大穆夫提。「穆夫提」是指負責解釋、頒布伊斯蘭教法令之人。阿明主張阿拉伯民族主義,反對猶太復國主義。於是他用不同的方法向英國抗爭,極力限制猶太人回到巴勒斯坦。1939年5月,英國政府向阿拉伯人讓步,制定猶太人移民政策。巴勒斯坦之建國,將以阿拉伯人為主的雙民族國家,在之後的5年內只允許7.5萬猶太人移入,再過5年後的移民數須經過阿拉伯人的同意。但阿明認為這仍不足建立阿拉伯民族國家,因此拒絕接受英國的新政策。後來他與納粹黨合作,協助德國黨衛軍招募穆斯林成員。他曾向希特勒提議,在德軍佔領中東後,滅絕巴勒斯坦的全部猶太人,也曾出謀劃策滅絕歐洲猶太人。
藉屠猶之事 壓制巴勒斯坦
因此阿明的反猶思想毫無懸念。但他的反猶想法,是否能直接參與、影響希特勒的屠猶政策,卻甚為可疑。其實反猶思想自古有之,在歐洲已流行了千多年,按現存的歷史資料,20世紀初的德國已有反猶思潮,希特勒加以利用,把整個反猶思潮推向高峰。不管有沒有阿明參與,納粹黨的大屠殺猶太人都會發生。而且按兩人的罪責輕重衡量,根本不能等量齊觀。所以要把阿明與希特勒相提並論,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所以同場的德國總理默克爾並無領情,反而一再強調,德國必定為屠猶之事負責。
其實內塔尼亞胡言論之目的,大概就是要把現時巴勒斯坦,與屠猶事件扯在一起;然後再用猶太人被害之事,爭取國際同情、支持,以壓制巴勒斯坦的恐怖襲擊。巴勒斯坦的恐怖行動如何解決是一回事,但猶太人被害是否仍然可成為國際支持理由,卻是另一回事。縱觀過去70年歷史,以色列的外交大多都是以被害人身分爭取支持。從以色列建國,以至她現在壓制巴勒斯坦建國的行為有多不合理,以色列每次擺出屠猶之事,大部分國家都自動收聲、撒手不管。因為她們都認為自己以前有虧欠猶太人。
過去被害 不等於有理由害人
究竟這種被害情意結的合理意義有多大?被害人當然有權向害人者追討賠償。但賠償總有限制,被害人不可能要求害人者無止境賠償下去。更重要者,被害人也不需要永遠都堅持這種被害情意結,反而應該收拾心情,重新出發。否則被害人永遠困於過去,無法正視現在,也不會展望未來。但筆者並非說要忘記過去。歷史教訓當然必須緊記,只是毋須執著被害情意結。被害人執著被害情意結,只會容易神經衰弱,產生被害妄想症。總之對方凡有動作,被害人都會聯想到對方要害自己。
再者,被害人也不應該因為過去被害,就等於有理由去害人。從以色列重新建國後的歷史看,不停驅趕巴勒斯坦人出以色列國土,旨在純化國土;巴勒斯坦的國土不斷被以色列的公路切割,四分五裂,國不成國,這樣去逼迫巴勒斯坦又是否合理?你有上帝,別人都有阿拉。無一個宗教會比另一宗教有更多權力。還望猶太人可以走出這種被害情意結,與其他宗教的民族在以色列共存。
作者是旅德學者
翻查這位大穆夫提的歷史,頗為顯赫。他是當時巴勒斯坦民族主義者與宗教領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委任他為耶路撒冷的大穆夫提。「穆夫提」是指負責解釋、頒布伊斯蘭教法令之人。阿明主張阿拉伯民族主義,反對猶太復國主義。於是他用不同的方法向英國抗爭,極力限制猶太人回到巴勒斯坦。1939年5月,英國政府向阿拉伯人讓步,制定猶太人移民政策。巴勒斯坦之建國,將以阿拉伯人為主的雙民族國家,在之後的5年內只允許7.5萬猶太人移入,再過5年後的移民數須經過阿拉伯人的同意。但阿明認為這仍不足建立阿拉伯民族國家,因此拒絕接受英國的新政策。後來他與納粹黨合作,協助德國黨衛軍招募穆斯林成員。他曾向希特勒提議,在德軍佔領中東後,滅絕巴勒斯坦的全部猶太人,也曾出謀劃策滅絕歐洲猶太人。
藉屠猶之事 壓制巴勒斯坦
因此阿明的反猶思想毫無懸念。但他的反猶想法,是否能直接參與、影響希特勒的屠猶政策,卻甚為可疑。其實反猶思想自古有之,在歐洲已流行了千多年,按現存的歷史資料,20世紀初的德國已有反猶思潮,希特勒加以利用,把整個反猶思潮推向高峰。不管有沒有阿明參與,納粹黨的大屠殺猶太人都會發生。而且按兩人的罪責輕重衡量,根本不能等量齊觀。所以要把阿明與希特勒相提並論,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所以同場的德國總理默克爾並無領情,反而一再強調,德國必定為屠猶之事負責。
其實內塔尼亞胡言論之目的,大概就是要把現時巴勒斯坦,與屠猶事件扯在一起;然後再用猶太人被害之事,爭取國際同情、支持,以壓制巴勒斯坦的恐怖襲擊。巴勒斯坦的恐怖行動如何解決是一回事,但猶太人被害是否仍然可成為國際支持理由,卻是另一回事。縱觀過去70年歷史,以色列的外交大多都是以被害人身分爭取支持。從以色列建國,以至她現在壓制巴勒斯坦建國的行為有多不合理,以色列每次擺出屠猶之事,大部分國家都自動收聲、撒手不管。因為她們都認為自己以前有虧欠猶太人。
過去被害 不等於有理由害人
究竟這種被害情意結的合理意義有多大?被害人當然有權向害人者追討賠償。但賠償總有限制,被害人不可能要求害人者無止境賠償下去。更重要者,被害人也不需要永遠都堅持這種被害情意結,反而應該收拾心情,重新出發。否則被害人永遠困於過去,無法正視現在,也不會展望未來。但筆者並非說要忘記過去。歷史教訓當然必須緊記,只是毋須執著被害情意結。被害人執著被害情意結,只會容易神經衰弱,產生被害妄想症。總之對方凡有動作,被害人都會聯想到對方要害自己。
再者,被害人也不應該因為過去被害,就等於有理由去害人。從以色列重新建國後的歷史看,不停驅趕巴勒斯坦人出以色列國土,旨在純化國土;巴勒斯坦的國土不斷被以色列的公路切割,四分五裂,國不成國,這樣去逼迫巴勒斯坦又是否合理?你有上帝,別人都有阿拉。無一個宗教會比另一宗教有更多權力。還望猶太人可以走出這種被害情意結,與其他宗教的民族在以色列共存。
作者是旅德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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