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過半百的孝順子,11年前由內地來港照顧年逾90歲父親,但父親去世後其公屋單位終被當局沒收,令他從此開始流離失所、受人接濟的生活,直至上月一直獲發「行街紙」的他更被入境處下令遣返內地,日前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希望處方以人道理由行使酌情權批准他留港。
父已亡 公屋單位被收回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表示,現年78歲的申請人邱光福在內地已沒有任何親人,若被遣返內地後將會無人照顧,加上年紀太大,維持生計亦有相當困難。
記者昨往仁愛之家採訪,邱光福指今年8月才遷到「仁愛之家」,之前住在新界區,又稱自己沒有家人,因逾期居留而被遣返,但當被問及為何在港出生卻逾期居留,邱則表示「私人嘢唔講」。
在「仁愛之家」的工作的修女稱該院舍容納無家之人,提供住宿及膳食,院友均是由社工轉介入住。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
稱沒家人 入住「仁愛之家」
蔡耀昌指出,11年前、當時60多歲的邱光福由內地來港照顧年逾90歲的父親,父子同住在一個公屋單位,惟邱父來後不幸去世,其公屋單位因後繼無人被當局沒收,邱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手持「行街紙」的他因不能在香港找工作,不時要由親友接濟。
見有個案獲批 求人道豁免
至今年7月,邱在報章得悉有留港多年的「老人蛇」獲入境處以人道理由批出居港權,故在一、兩個月前在社協協助下向入境處申請,希望能以人道理由繼續留港,但處方上月拒絕其申請,現時他暫住仁愛之家,並在社協協助下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邱光福在申請書指出,入境處未有全面考慮其特殊處境,由於他已78歲,在內地已沒有親友,若被強行遣返內地將會無人照顧,生活亦有困難,認為處方未有以人道理由去行使酌情權。
內地無親無顧 生活有困難
他又指出,處方作出決定的時間亦太倉卒,亦沒有解釋作出有關決定的原因,更沒有給予邱機會全面陳述其特殊情况,認為在決策過程中有欠公道,故要求推翻處方決定,並以人道理由重新考慮是否行使酌情權批准邱繼續留港。
【入稟編號:HCAL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