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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導賞﹕反墮胎法下的待斃孕記 墮胎很難?長青網文章

201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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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1月01日 06:35
2015年11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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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唔係嘛,墮胎點解咁難?

明明鄰近的經濟強國,只需打一通電話預約,便可以「今天做人流,明天就上班」,或「揹着書包,去做人流」(內地的墮胎廣告口號,人流即人工流產),正在做內地墮胎研究的友人笑說,在內地應該說「墮胎太易」。


而在香港,墮胎是合法的,在得到兩位註冊醫生的同意下,便可合法地做墮胎手術,我們實在難以想像,墮胎很難。


早前有親人與巴西女生結婚,很快便懷孕,並決定在巴西生活。


兩口子一直在面書「放閃」,在椰林樹影之下喝酒聊天,caption是「一起森巴舞」。


如此火辣熱情的生活,幸福得如活在童話世界。


然而,夢魘竟隨之而來。原來於數月前照超聲波時,他們已經知道胎兒的腦部沒有正常發育,而其他器官的發展進度也異常地慢,但他們沒有選擇,因為目前墮胎在巴西屬犯法行為,只有在性侵害後懷孕,或懷孕危及母體生命時,才可合法墮胎。


那位親人告訴我:「在巴西,基本上帝給你什麼你便要什麼,那是恩賜,大家只能欣然接受」。


他們誠懇地接受了這份禮物,並下定決心無論生出來的是怎樣的孩子,都會疼愛這生命。後來,懷孕六個月時,孩子的心跳忽然停頓下來,但由於寶寶已經六個月,醫生認為太大了,不可剖腹把孩子拿出來,決定幫她催生,但因為孩子已經沒反應,催生不果,折騰大半天才決定為她剖腹。


要女性忍痛生育是十級痛楚,要她忍痛「順產」出死掉的嬰兒,到底有多痛?聽到如此讓人揪心的事,我開始明白,點解墮胎咁難。生育,本來便是糾結於宗教與政治角力之間,和中國國情一樣,生還是不生,生多少,從來不是個人的事。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紀錄片電影節本周放映《墮胎很難》(A Quiet Inquisition),一齣由兩名女性導演Alessandra Zeka和Holen Sabrina拍攝的紀錄片,揭示尼加拉瓜的反墮胎法案如何剝奪婦女的自主權,如何因禁止墮胎而糟蹋女性的一生。


終止懷孕一律違法

尼加拉瓜,總令人聯想到那條位於加拿大和美國之間的尼亞加拉大瀑布。嗯,不是尼亞加拉,是位於中美洲的尼加拉瓜,一個八成半國民為天主教徒的中美洲國家。該國本來容許孕婦在懷孕威脅其性命的情况下墮胎,但必須有三名醫生證明,法例已實行一個世紀。然而,二○○六年因一籃子因素通過反墮胎法案,婦女無論基於任何原因而進行終止懷孕手術一律被視為違法,即使因姦成孕、亂倫,甚至在懷孕期間出現生命危險也不例外。總之,參與墮胎的婦女和醫生,也有可能面對監禁六年的最高刑罰。總統府發表聲明說,新法例鞏固了尼加拉瓜憲法保障生命的權利。


當地性教育意識薄弱,加上不少少女甚至兒童都曾遭性侵犯。當地每四名初生嬰兒中,便有一名由未滿十八歲的母親誕下。單單聽到冷冰冰的數字,也許沒有太大感觸,但紀錄片血淋淋地呈現尼加拉瓜的新法例如何「鞏固尼加拉瓜憲法保障生命的權利」 ,讓人不禁倒抽一口涼氣。


無計可施

醫護看着少女死掉

二十二歲的Brenda,懷孕十六周時發現下體出血而求醫,被診斷為:其懷孕過程有機會危害母親的健康。大部分在尼加拉瓜的醫護人員,都會因為怕被判牢而不敢為Brenda做流產手術。


公立醫院婦產科醫生Carla,從事醫療行業已有三十多年。自法案通過後,她不斷目睹婦女因懷孕而斷送性命,迫使她每天也要在守法與守護生命之間作出抉擇。這次,她建議如發現Brenda繼續有滲血的情况,無論用任何方法,也要讓她終止懷孕,否則胎兒定會危及其生命,後來上級知悉其決定後,Carla被通知需要即時放假數天,她當刻身子乏力地靠着牆,說不出話來。思前想後,她還是決定致電同儕,囑咐如情况持續,一定要幫Brenda終止懷孕。後來同儕告訴Carla,Brenda在周末期間,下體不斷滲血,而他們什麼也不敢做,這名花樣年華的少女就此死掉。


患癌媽媽

與胎兒先後死去

另一名孕婦Amali,於懷孕初期發現患上癌症,由於癌症治療有可能危及胎兒,醫護人員生怕違法而沒有為她治療,並堅稱其病情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於是,Amali只能在醫院裏坐以待斃,她確確實實地——待斃,她說:「我在醫院的三個星期,所有醫護人員沒有為我做過任何治療。」她曾透過傳媒將自身狀况告知社會,但現實是,她最後沒有得到過任何治療,哪怕是一粒小小的藥丸。其後她誕下一個八個月大的死嬰,並在一年內病逝,那年她二十八歲。銀幕上Amali,那個在現實中已死去的她,用布裹着頭部,落寞地遙看大海,蒼穹之下,看着風吹起浪潮,捲起一層又一層的白色泡沫,靜靜聽着海浪拍打的聲音。惟海浪聲未能洗滌心靈。大海的無盡讓人覺得生命渺小,一個國家的政治和制度便讓人感到生命僅是腳下踩着的那堆沙,風一吹便散。


當墮胎權

落入政治宗教角力

尼加拉瓜的總統奧爾特加(Daniel Ortega),於八十年代擔任尼加拉瓜左翼政府領袖期間,是天主教會的批評者,一度支持非常有限的墮胎權利,但他後來與教會修好,並強烈反對墮胎,墮胎並成為○六年選舉主要議題之一。他當選後,隨即通過反墮胎法案,奧爾特加並一直連任至今。除了尼加拉瓜和巴西,薩爾瓦多、智利、馬爾他及梵蒂岡皆禁止墮胎。


在龐大的國家機械中,生產與否並非自由選擇。墮胎權利,一直在政治、宗教和歷史之間被拉扯、被利用,有人覺得生產是種社會機能,國家人口數目下跌,是女性的責任;若國家人口過盛,正如中國一度用盡方法把腹中孩子弄出來,慢慢「今天做人流,明天就上班」便成了家常便飯。有人又會斥責墮胎被視為人權是扭曲,讓女性有權力殺害體內無辜生命。


看着《墮胎很難》中被制度窘迫的孕婦,一幕又一幕的荒謬,一次又一次的悸動,要知道在世界不同的角落,這些荒謬和驚悸的悲劇每分每秒都在發生,呈現在銀幕上的,你只能為她們默哀,沒有呈現在銀幕的,你連為她們悲慟的機會也沒有。我不禁想,到底是誰在運用權力殺害無辜生命?


文/ 梁雪怡

圖/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編輯/ 屈曉彤

fb﹕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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