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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5年房委會引入「單身人士計分制」,18至57歲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需視乎分數高低,決定能否優先上樓。底分由申請時的年齡開始計算,18歲的申請人底分為0分,19歲有3分,即每增加一歲可增加3分。而每在公屋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亦可得1分。
單身人士上樓分數視乎申請人數,故上樓分數會出現浮動。07年6月單身人士在沙田、荃灣等擴展市區達合資格上樓的分數為109分,今年已上升至1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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