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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志榮:回應王卓祺教授長青網文章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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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5年11月20日 21:35
2015年11月20日 21: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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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人是王卓祺教授的學生,在上課時,深受王教授的通識而拜服;但看〈與葉建源議員商榷:港大校委會泄密事件的性質〉一文(刊11月17日《明報》),感覺人在其位的轉變。本人不敢從學術角度挑戰王教授的見識,希望能夠從一個尋常百姓的角度,向王教授的觀點作出回應。


「漢斯這位沒有能力購買治癌藥物的愛妻者,究竟他應否因可治療妻子癌症藥物的藥廠不肯降價或容許他稍後付款而偷藥呢?」相比漢斯的例子,香港人實在是純良的公民。在面對生活水平高至脫節的日子,以偷、搶、霸奪手法來過活的,畢竟是少數。以周永新教授所提倡的每月3000元全民退休保障,也只是杯水車薪!王教授以他數十年前的社工經驗來看今朝,是脫節了!王教授有什麼妙藥良方能夠讓香港人可以安居樂業和安享晚年?史實告訴我們,革命是官逼民反的行為,當民不聊生的時候,生存才是王道!當國泰民安的時候,人們都懶得去理會什麼政治。


保密原則 可有條件地不遵守

從專業社工角度,違反保密原則是死罪;但請注意這個原則是相對的,即是如果泄密是基於保障案主或社會的利益,保密原則是可以有條件地不遵守,曾經是社工的王教授應明白這個專業工作守則。所謂案主或社會利益,指的是社會公義。陳文敏事件發展至今,因港大校委會未能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據,已超越了個人利益,因為香港大學是有代表性的公營機構。舉例說,如果行政長官推薦王教授出任下屆港大校委會主席一職,相信也會引起社會一番熱烈的討論。無他,這已是香港人的事,而非王教授的個人榮譽。


從學術角度出發,每位學者的研究或言論都是以自己的良好動機作出發點。因此,無論是十人十義也好,廿人廿義也好,有何不妥?百花齊放的言論才能夠令政府集思廣益,這不是學術之福嗎?王教授毋須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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