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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冷氣技工先後於2005及08年,分別劫殺素不相識的泰籍女珠寶商和夜歸女地勤,兩度被判謀殺罪成,終身監禁。他早前就女珠寶商兇殺案上訴被駁回,惟上訴庭昨指在女地勤謀殺案中,控方僅向法庭披露部分證供,認為謀殺定罪不穩妥,判被告上訴得直,發還高等法院重審。
死者前男友投訴遭警打 控方沒披露
代表26歲上訴人蘇錦棠的大律師指出,女地勤案事主丘曉彥的前男友朱永強(譯音),其叔父在案件開審前曾去信警務處長投訴,信中稱朱永強曾被拘捕,受查時遭強揑下體等暴力對待,獲釋後身心受創,企圖自殺不遂後住院數月,惟信件在審前和審訊中皆未向辯方披露。
辯方原可打擊警可信程度
上訴庭批評,控方有責任公開與案件細節有關的任何文件,原審辯方指警方用盡辦法尋找失蹤的事主,包括使用暴力,投訴信內容亦印證說法,有可能會打擊警員的可信程度,或可支持辯方案情;若法官相信死者前男友被捕後的遭遇與本案件有關,可供辯方盤問。然而,警方與控方同樣未有提及有關信件。上訴庭決定將案件發還高院重審,但蘇錦棠因稅務大樓謀殺案被判囚終身,繼續收押。
稅務大樓案上訴駁回 續收押
被告蘇錦棠於08年5月在大埔劫殺女地勤丘曉彥,棄屍林村河引水道,翌年他受審後因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之後其同事供出他於05年10月在稅務大樓刺死泰國華僑謝麗萍,藏屍大樓一風櫃房的風槽。蘇錦棠上月曾就稅務大樓謀殺案上訴,但被駁回。
【案件編號:CACC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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