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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牌少女去年初偷用胞姊私家車在元朗危險駕駛造成2死4傷,被判囚10個月,原定本月11日刑滿出獄,惟律政司認為案件量刑起點過低,昨向上訴庭申請加刑,法官押後裁決。
正服刑的女被告劉倩婷(20歲),早前再承認一項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案件原定明日判刑,但上訴庭法官要求該案裁判官等候覆核結果始宣判,並指即使被告本月11日刑滿出獄,亦需暫時繼續還押。
律政司﹕應3年作量刑起點
律政司指慘劇發生時,危駕致他人死亡的控罪罰則已由最多判監5年調高至10年,當時被告的倒車車速至少87公里,超出該地段的50公里法定車速,而且意外造成兩死一癱瘓,質疑被告的量刑起點僅15個月太低。
律政司又稱,被告雖受重傷需接受腦部手術,但法庭必須平衡公眾利益及考慮人命傷亡,被告以往無涉及車輛的刑事紀錄,只因她考獲駕駛執照僅半年,被告自責其實已在認罪中彰顯,不應再視為減刑理據,認為應以3年作為量刑起點。
被告一方指出,被告需接受物理治療及神經外科手術,被告對於導致兩名友人去世,已非常內疚,這些都是對她的最大懲罰。
【案件編號:CAAR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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