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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露宿者和妻兒分開後拒絕「上樓」及入住老人院,昨被發現倒斃旺角街頭;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部分露宿者因為情緒或其他家事問題,與家人「相見好,同住難」,所以不與家人同住;或因收入不高,難以負擔租金,選擇以天為被、以地為牀,以今次案件為例,相信事主自暴自棄,寧願露宿街頭,都不願接受政府的住屋安排。
吳覆述政府數據稱,在今年5月全港約有830名露宿者,比去年同期上升約100人;但經社協的統計,去年同期有逾1200名露宿者,一年後上升約200人,即約有1400人露宿街頭。他解釋,政府派員統計時,露宿者知道對方並非提供協助,會拒絕承認自己露宿街頭,所以兩者數據有偏差。
遇住屋困難可申中轉屋暫住
吳衛東又說,公屋住戶離婚後和妻兒分開,將會失去家庭單位,但仍可以申請一人單位,若等候公屋安排期間遇到住屋困難,可以向房署申請入住元朗的臨時安庇所,經確認有關情况後將會轉往屯門的中轉屋暫住,直至獲派公屋單位為止,毋須露宿街頭;惟他曾接觸個案,有求助者不知上述安排,呼籲當局主動向他們提供協助。
吳覆述政府數據稱,在今年5月全港約有830名露宿者,比去年同期上升約100人;但經社協的統計,去年同期有逾1200名露宿者,一年後上升約200人,即約有1400人露宿街頭。他解釋,政府派員統計時,露宿者知道對方並非提供協助,會拒絕承認自己露宿街頭,所以兩者數據有偏差。
遇住屋困難可申中轉屋暫住
吳衛東又說,公屋住戶離婚後和妻兒分開,將會失去家庭單位,但仍可以申請一人單位,若等候公屋安排期間遇到住屋困難,可以向房署申請入住元朗的臨時安庇所,經確認有關情况後將會轉往屯門的中轉屋暫住,直至獲派公屋單位為止,毋須露宿街頭;惟他曾接觸個案,有求助者不知上述安排,呼籲當局主動向他們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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