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陳景祥﹕競爭條例 先害小商戶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17日 06:35
2015年1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在本周一正式生效,條例目的旨在促進公平競爭,針對合謀定價、操控轉售價格及限制產量等反競爭行為。在諮詢期間中小企曾表示強烈反對,令不少經濟學者大惑不解,因為公平競爭的原意是為了防止財雄勢大的巨企操控市場,令中小企難以生存,按道理立法促進競爭,對中小企應該有利,為何會反對?


大型店劈價 小商戶無還擊力

過去幾天手機和波鞋大減價,也許正是中小企擔憂的噩夢成真!《競爭條例》實施之後,由於供貨商指定售價被視作違法行動,零售商可自由標價及提供折扣,大型店舖於是因應新形勢,紛紛劈價搶客,其中一款手機減價1500元(減幅超過兩成),成為「全城熱話」。事實上,能夠以這個減幅吸引顧客的都是大型連鎖店,小店雖然也以減價應戰,但難以持久。


面對因競爭條例而觸發的減價戰令小店陷入困境,競委會主席胡紅玉建議中小企考慮新經營方式,例如集體採購,但是否可行,相信要觀察往後的發展。


在《競爭條例》諮詢期間,中小企最擔憂的是第一行為守則中的規限,即業務實體作出「合謀定價」或「隱蔽性合謀」的行為,一經調查屬實均屬違法。中小企擔心,即使兩個小商販在同一天加價,雖然沒有支配市場的力量,但仍然受法例規管,令中小企的經營增添了難以預計的風險。以現在手機和波鞋的減價戰而言,即使中小企聯合訂貨,可以獲得較優惠的來貨價,但在零售市場仍然是各有各做,中小企之間仍然有競爭,對外則要應付大集團的減價戰,中小企依然難以得到什麼甜頭。


中小企憂難以預計風險

大企業又如何?同在《競爭條例》生效首日,運輸業即以示威表達訴求,要求競委會調查本地燃油公司涉嫌合謀定價,組織示威的「陸路交通運輸業大聯盟」表示,本地五家油公司調整價格的行為模式一致,過去5年汽油及柴油價格調整各有205次173次,其間都出現二家或以上油公司在調價時間、幅度及調整後價格完全相同,違反《競爭條例》。眾所周知,過去油價加快減慢(或根本沒有減),以及價格一致,雖經政府多番調查及處理,但情况基本沒變。現在《競爭條例》生效,競委會對油商是有所作為還是無牙老虎,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


[陳景祥 齊物論]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