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筆者早於80年代已構思三方供款的全民養老方案。但後來認識到所謂政府供款,其實也是納稅人供款,而納稅人當然若非資方就是勞方。整體經濟的產出本來就是勞資雙方共創的。政府不可能為全民供款,也不可能為全民提供養老金。政府只能進行收入再分配,而不可能創造金錢派給老人。
政府取態屬意料中事
今次政府提出的退休保障公眾諮詢文件,明確表明對「不論貧富」向所有長者發津貼的原則「有保留」。倡議全民養老方案的周永新教授十分失望,一些學者更表示要杯葛諮詢。但其實政府這取態都屬意料中事。任何隨收隨支(Pay as you go)形式的方案,根本無法說服今天的經濟學者為具可持續性;向來財政政策相當保守的香港政府,固然更無法接受。這點張建宗局長和林鄭月娥司長都解釋得很清楚。理由就是人口老化,醫學昌明,撫養比率上升。
終究還是一場豪賭
全民養老方案有必要確保可持續。確保可持續即是從設計上根本解決撫養比率上升的問題。作出一些不盡不實的假設,然後模擬運算對財政負擔造成的結果,即使看來沒有問題,終究還是一場豪賭。
事實上,全民養老方案需屬「全數支付」(Fully Funded) 才能釋除財政是否具可持續性的疑慮。「全數支付」即是每一批領取養老金的人士所支取的總額,都預先確保了已解決錢從何來的問題。
筆者推介的「每代人自給自足」方案,正是「全數支付」的全民養老方案。由於每代人(即同年出生的人) 各有自己的基金,基本上是自己供養自己。在「每代人自給自足」方案下,成員劃一供款劃一支款,只要在生,就可在指定歲數開始領取退休金。但政府會補貼低收入人士的供款;補貼額按收入遞減;沒有任何收入的人,如其配偶沒能力代其支付,政府亦可以全額代供。
如果認為要為每年出生的人設立基金太複雜,我們亦可以40年供款、20年支取為基本假設。
在過渡期會有很多人供款期不足40年的,可按比例支取較低額的養老金。如只供10年的,可支取全額的四分之一。退休人士亦可以強積金或自己的積蓄換取等值的供款年,藉以提升支取的金額。
筆者倡議的方案主要特色在供款期補助窮人而非在支款期補助窮人。另一特色是未雨綢繆全數支付的精神。
嶺南大學兼任教授
[何濼生 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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