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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亮星就「嫖妓論」道歉 李太:摑你一巴再說對不起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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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07日 18:35
2016年01月07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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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吳亮星前日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引述聲稱「老朋友」的短訊,指銅鑼灣書店5名職員失蹤是分別偷渡到內地嫖妓被捕。吳亮星昨早向李波夫婦道歉,指未有確認短訊內容涉及(李波)的「道德問題」,強調發言是為「公眾知情權」,供外界參考,強調其說法是有技巧地只講「李咩」而沒有說全名。


吳:發言為「公眾知情權」

李太昨以短訊回應表示,吳是「摑你一巴,再說對不起」,又指因其惡毒攻擊,令她胃痛發作需要求診。


吳亮星昨日亦質疑,5名失蹤者中有人持瑞典和英國等外國護照,問題複雜,「這些人,老實講,背後都有他們的政治人脈與其聯繫,甚至有政治利益、經濟利益」。


稱持外國護照或涉利益

吳又提到,其他議員在立法會莊嚴場合發表「內地警察來港執法」的言論也是不負責任,反問傳媒報道此說時,「係咪證實咗先報呢啲懷疑出去?一樣道理咋嘛,希望你哋都檢討一下啦!」

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表聲明,指傳媒報道「內地執法人員懷疑在港執法」非空穴來風,屬當事人李波太太公開提出的合理懷疑,加上內地半官方煤體《環球時報》多日的評論等客觀資料下,公眾對事件的疑慮未解,記者報道履行天職是天經地義,與吳亮星引述匿名指控不可相提並論。


記協主席岑倚蘭回應說,吳亮星言論為「歪理」,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羅燦則形容吳有如「細路仔玩泥沙」,貿貿然發表幼稚言論,「唔值得花時間評論」。


對於外界關注吳言論的可能責任,《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訂明,不得因議員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內的言論提出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但議員在立法會外的言論不屬這範圍。


無綫報道收4000投訴

另外,前日無綫新聞報道頭條吳亮星言論,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共收到近4000宗投訴,主要投訴報道內容未經證實,失實偏頗,誤導公眾,以及對有關人士作人身攻擊。通訊局表示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本報昨日致電無綫新聞及公共務部總監袁志偉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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