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大幅收緊總樓面面積寬免比率,環保等設施「發水」上限是10%,在地上興建停車場只能豁免一半面積,但這項措施在明年4月1日起才生效,等如有半年時間給發展商趕「尾班車」入則。
本報翻查資料,去年6月至今年8月,有60個住宅項目獲屋宇署批出圖則,涉及樓面面積1369萬平方呎,若以700平方呎一個單位推算,至少有近2萬個「末代超發水樓」,加上今年賣出的9塊地皮仍可趕在限期前入則,市民至少4年後才能與「超發水樓」說再見。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解釋,政府年底完成作業備考,明年4月1日實施,已比過去為快,而且「不能今日講完明日就改,很多建築師做了這麼多工作怎算呢?」。至於「趕尾班車」之說,她稱業主有土地要發展是無可厚非,現時社會希望增加住宅供應,業主「不要揸住塊地,快些入則去發展」,或者是好事。
林鄭:快些入則或是好事
政府去年6月開展諮詢處理發水樓,港鐵西鐵沿線仍未進行招標的天水圍輕鐵總站住宅項目,原來早已入則,去年12月更獲屋宇署批准建築圖則。建築師吳永順表示,由入則到竣工,一般3至4年,估計要到2014年以後,市民才可以看到發水較小的新樓。
料2014年方見效
現時,新樓興建與環保、改善生活有關等設施,可獲總樓面面積寬免,鼓勵發展商建這些設施,但過去沒有整體寬免上限,以致有樓宇竟發水逾100%。林鄭月娥昨在記者會展示70年代至今四款圖則,七八十年代住宅實用率高達九成或以上;但90年代及現時的住宅,發展商透過大窗台、厚外牆、巨型露台等發水,目前的實用率只有七成多(見圖),損害消費者利益。政府昨宣布收緊發水安排,包括為環保及完善生活設施設定10%的寬免上限,地上停車場只可寬免一半面積等(見表)。
專業聯盟籲下月即執行
將來住宅的豪華大堂不會獲寬免,林鄭月娥說﹕「我個人從來不認為為什麼住宅要有尊貴入口。」備受批評的大窗台,則由現時外牆伸出不多於500毫米,減至不多於100毫米。她相信發展商會趨向建地下停車場,運輸署研究私人住宅項目車位標準,初步想法是有下調空間。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認為,措施應在下月開始生效。他說,現時香港法例的漏洞,是任何人入了建築圖則並獲批後,只要每兩年以細小修訂續期一次,便可以無限續期,因此發展商很自然會趁現在先入則,結果10年後香港的新樓仍可能繼續大發水,他質疑政府故意給發展商空檔。
行內早悉安排 趕搭尾班車
吳永順表示,不少發展商都趕緊入圖則,因為行內早已知曉政府的安排,甚至今年一些賣地項目都可能已入則。
泛海國際執行董事關堡林指出,一般分層大廈的發水程度平均在10%以內,政府限制發水,對地產商沒太大影響,但他相信會有部分發展商會趕於明年4月前遞交建築圖則。測量師陳超國表示,政府限制發水樓後,估計日後新盤將不設豪華會所等設施,此舉將令市民生活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