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婚姻是人生大事,牽涉的又豈止兩口子?公眾人物如藝人豪門的婚姻,就常常成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甚或傳媒焦點。早前一名變性人爭取結婚失敗,不但連續數天成為新聞主角,亦引起社會對「婚姻」、「法治」和「性別」的熱切討論。
■想一想
以下藝人有關婚姻的言論,你較同意何者?
◆(圖1)「他(丁子高)承諾照顧和惜我一生一世,令每分每秒都開開心心,已是他送我最寶貴的東西!去年我們在賭城註冊時非常趕急,匆忙之下連婚書都未望清楚就草草地簽,結婚戒指和禮服都是臨時買,結果婚戒太大不合size,要再買過一隻送老公,所以我絕不是『合格太太』。」
——楊千嬅與丁子高2009年8月半即興在拉斯維加斯秘密註冊結婚,結婚1周年時,楊千嬅評價丁子高是合格老公
「結婚是兩個人有共識下的決定,而且得到家人和朋友的支持。我一直覺得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所以沒選擇向大家交代。這是我們的私事,很想它成為我們小小的秘密。我一直以為我們雖然是藝人,也能有點私隱,但原來……原來藝人不可以存有私隱!……」
——鄭中基和蔡卓妍2010年3月開記者會,承認已婚4年,並正辦理離婚
◆(圖2)「(是否視陳偉霆為結婚對象?)交給天決定,况且見工也有試用期。」
——蔡卓妍(阿Sa)2010年3月被傳媒「踢爆」與鄭中基06年在美國秘密結婚,並正在辦離婚手續。同年10月她透過經理人公司,公開與陳偉霆的戀情
◆(圖3)「與羅家英婚前約法三章,就是彼此都不要給大家壓力,相處要自然。由於結婚當日剛好是佛誕,更覺得有意思,因感覺平靜、祥和,這段婚姻才可以長久。」
——汪明荃與羅家英2009年5月在拉斯維加斯註冊結婚,結束20年的愛情長跑
◆(圖4)「第一段婚姻只是盲目地跟隨別人腳步,對自己不了解,亦不知道想要怎樣的人生與感情,整個過程很難受,傷害了別人,這是很悲哀。幸好現任太太的爽朗與坦率改變我的一生,娶她是我的福氣。」
——黎耀祥十多年前與前妻辦妥離婚手續,其後與現任太太結婚,圖為他和太太的合照
■結婚港人的婚姻類別(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