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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偷錄音洗夫罪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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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2日 21:35
2010年10月2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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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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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替丈夫洗脫管理淫窟罪,前女警發動47日車輪式偷錄作供警員對話的計劃,力證警方「夾口供」,終成功令丈夫等9名被告無罪釋放。惟律政司指前女警與兩名同謀違規偷錄,高院昨裁定她與另一同謀藐視法庭罪成,押後判刑。

淫窟案9被告最終脫罪

2007年區域法院審理廟佳桑拿淫窟案期間,前女警吳惠冰每天陪伴丈夫張世傑到庭,聽到警員在庭外說要「鋤死佢」,因此要求友人黃文俊每日預先在證人等候房安裝MP3機,偷錄警方對話共47天。律師行師爺姚木德知悉後,則安排將錄音翻譯成英文。他們於案件近乎審結前,才提出有關證據,最後獲主審法官裁定案中9名被告脫罪。

安裝MP3機 偷錄47天

惟律政司指3人雖揪出夾口供警員,卻因在法庭範圍偷錄而犯下藐視法庭罪。高院法官韋毅志昨裁定,吳惠冰、黃文俊二人罪名成立,而協助翻譯的師爺姚木德脫罪。法官指出,雖然偷錄最終執行公義,但兩人的行為始終打擊證人作供的信心,日後或會令證人不願上庭作供。法官又指兩人未有及時舉報,選擇長時間偷錄,至審訊尾聲才呈報,明顯是為確保被告能脫罪,此舉也浪費了法庭的審訊時間。

被偷錄警員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中9名被告於2008年脫罪後,律政司不服上訴,其中主犯柳漢強仍要就兩項洗黑錢罪繼續受審。吳惠冰則被刑事檢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宣誓下作假證供罪,而被偷錄對話的警長楊家豪(33 歲)和警員周熾朋(35 歲)亦同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行為失當罪候審。

【案件編號:HCMP8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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