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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杆難抵旅巴撞 專家籲增防護力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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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3日 22:35
2010年10月23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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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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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場所見,天橋兩旁的欄杆高約1.3米,路面車速限制為時速50公里。有專家指出,現場欄杆屬防護能力較低級別,最多只能承受私家車以時速113公里、由20度角撞擊,但上址常有旅遊巴行駛,加上路段有急彎,建議當局可考慮提高欄杆的防護能力。

現場路面由機場管理局管轄,機管局回應時指出,機場所有道路的欄杆均按路政署要求及指引設計和建造,並獲屋宇署審批,待警方完成調查後,會維修損毁欄杆。

公路安全工程師鄺子憲指出,橋樑欄杆依防護能力分L1至L4四級,他看過現場相片後,估計該欄杆屬防護能力較低的L1或L2,欄高約1米,前者能承受私家車以時速80公里、由20度角撞擊,後者則能承受私家車以時速113公里、由20度角撞擊。鄺說,若撞擊角度過大、速度過高,或肇事汽車較大,就會超出設計所能承受的撞擊力。

鄺子憲指出,現時有計分制考慮橋樑結構、車流等,決定道路的欄杆級別。他說,若用太高級別的欄杆,私家車一旦撞欄會增加乘客的受傷風險,「這是個兩難問題」。他說,機場常有旅遊巴行駛,現場橋面有急彎,「可考慮需否提高欄杆的防護能力」。

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指出,現場欄杆只能承受約10噸衝力,僅能抵擋私家車。盧覺強說,若以旅遊巴重8噸計算,若旅遊巴直撞欄杆,時速只需22公里就能產生25噸撞擊力,足以衝毁欄杆,如以路面的限速50公里直撞欄杆,更可造成35噸撞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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