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及擴展「社區保母」上門託兒服務覆蓋全港,原來目前在11區工作的數百名社區保母,每小時只獲發18元作「義工津貼」,遠低於政府考慮中的最低工資時薪28元水平。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批評政府帶頭剝削,要求當局拓展計劃同時調高保母薪酬至最低工資水平,並讓她們享有全面保險及強積金福利。社署指社區保母屬義工性質,早有共識。
促與照顧員看齊 社署:屬義工性質
「社區保母」計劃全名是鄰里支援幼兒計劃,2008年起獲公帑撥款4500萬元,在全港11區試行3年,透過鄰里層面讓街坊擔任保母照顧鄰居6歲以下幼兒。社會服務聯會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發展總主任陳鑑銘解釋,社區保母比幼兒中心的暫託服務優勝之處,是保母可上門託兒至晚上11時,收費每小時收18元,較暫託服務劃一每兩小時收16元昂貴。
社區保母的專業性亦遜於暫託中心的幼兒照顧員。陳鑑銘說,幼兒照顧員入職前要考取證書,社區保母只需接受簡單培訓便可。薪酬方面,幼兒照顧員平均月薪9600元,時薪40元以上。但當局以「推動鄰里關愛」為由,把社區保母定性為義工、每小時工作可獲發18元作義工津貼。陳鑑銘認為,社區保母與幼兒照顧員的回報有明顯差距,「政府既然希望透過社區保母計劃鼓勵婦女就業,就不應將保母界定為義工」。
暫託使用率僅半 社福界促推廣
目前全港有217間暫託幼兒服務中心,2009/10年度平均使用率只有50%。陳鑑銘指出,中心使用率偏低,坊間卻接連發生疏忽照顧幼兒事件,反映政府未有大力推廣暫託服務。他希望政府推廣社區保母之餘,也不要忽略暫託中心,以免浪費資源。
張國柱認為社區保母須與幼兒照顧員享有同等福利,「所謂義工津貼是剝削藉口,日後必須追上最低工資」。他要求當局必須為社區保母買保險,萬一有意外,幼兒亦得到保障。社署發言人回應,社區保母以義務性質參與計劃,目標早訂並取得共識,營辦服務的社福機構亦有為保母購買合適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