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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帳遭拒 市民儲億元散銀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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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6日 21:35
2010年10月2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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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民近年使用「散銀」(即1角、2角及5角)消費,不少商戶都不願接收,變成「有錢無路使」。民建聯一項調查發現,近七成受訪者曾因此碰壁,在購物及乘車時被拒用「散銀」;家中有「散銀」者,只有不足一成曾到銀行存款。民建聯粗略估計,全港不流通的「散銀」總值可能高達億元,建議當局修例,規定商戶不可拒絕收取「散銀」,以及促請銀行取消兌換「散銀」手續費。

銀行收「散銀」須收手續費

對於銀行就兌換「散銀」收取手續費,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銀行有關費用是商業決定,暫不會修改法例,個別銀行仍提供免費的硬幣存款服務(見另稿)。

民建聯於今年9月以電話抽樣形式訪問1030名16歲以上市民,了解他們使用「散銀」情况。67.6%受訪者表示,曾經於購物或乘車時被拒用「散銀」,71.2%人表示家裏儲存未能使用的「散銀」,近兩成人的銀碼多於100元。至於家中有「散銀」的受訪者,63%人認為銀行對「散銀」兌換或存款收取手續費是不合理,只有9.1%人曾將「散銀」送往銀行存款或換成紙幣。

議員促修例 禁商戶拒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批評,拒收「散銀」對市民消費構成不便,要留在家中儲蓄,估計不流通的「散銀」最多達1億元。另外,調查發現只有少數市民會將「散銀」拿到銀行存款,相信是因為銀行對存入「散銀」收取手續費所致。

陳鑑林促請政府應考慮修改《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及《硬幣條例》,要求商戶不得拒絕顧客使用「散銀」,又建議各大銀行設立3個月緩衝期,市民可免費將「散銀」兌換或存入戶口,令「散銀」可回流到銀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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