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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五旬司機疑以驅鬼為名,與有學習障礙的19歲契女三度性交,更涉兩度強姦她。司機否認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及強姦等5項罪名,昨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指司機聲稱有鬼尾隨少女,進行一系列燃香、踏地請神、背部畫符等儀式令她不敢反抗,最後騙她性交完成「儀式」。
52歲被告周錦華被控3項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行為罪及2項強姦罪。控方指女事主X為人單純迷信,相信鬼神,她認被告作契爺,稱他「華哥」,她聽到他說有鬼跟着她即深信不疑,因此由去年3至5月,三度跟他回天水圍天瑞邨的家做驅鬼儀式。
事主信鬼神 不敢反抗
控方指出,被告入屋後先燃香,又不斷用腳踏地請神,最後蒙住X雙眼並脫掉其上衣,把她推倒廳中牀褥上。被告先以手在X背部畫符「作法」,及後脫下X的褲,並堅持必須脫褲才能驅鬼,兩人最後性交完成儀式。如是者,被告為X「驅鬼」3次,每次事後給200元予X後將她打發,並叫她不要告訴別人。
一個月後,被告致電約X吃飯,飯後將X帶回家,X問及原因時,被告只回應「唔好問」,到埗後將她強姦。X雖然害怕但因感羞恥,且擔心「華哥」會傷害她而不敢報警。
兩度強姦 衛生巾驗出被告精液
去年9月8日,被告再約X吃飯,飯後駕車載她到龍鼓灘附近的小冷水路,在車上將她強姦。X事後哭着致電友人投訴揭發。警方安排法醫為X檢查時,於其衛生巾內驗出被告的精液,被告翌日被捕,他指X當時自願與他性交。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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