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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俊:自用iPad過關徵稅無理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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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7日 21:35
2010年10月2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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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有市民前往皇崗口岸過關時,因帶有iPhone、iPad等奢侈品而被當地海關徵稅。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表示,此舉或會令市民自用的奢侈品同樣被徵稅,認為如自用仍被徵稅是沒有理據,但要向深圳海關進一步了解。

內地海關總署於今年8月30日發出通告,重申內地居民最高可攜帶總值5000元人民幣自用物品入境;本港居民則為2000元人民幣,否則會被徵稅。

田北俊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旅發局未收到相關投訴,但認為自用與走私是有分別,相信如只是自用,是不會對旅客造成影響,但因為不知稅率多少,又未有寫明徵稅物種,它們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他稱深圳來港不過夜的遊客,大部分只消費2000多元,9至10月遊客數字亦未見減少,相信措施不會影響訪港旅客數字及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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